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德鲁克会议室(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江东路21 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10月 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超飞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人。
董事李超飞先生、逯雨刚先生、王贺朝先生、赵怡超先生、羌先锋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依托外部前沿技术与产业资源,深耕光学粒子分析仪器、光电监测模块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配套技术服务,公司拟联合合肥中科天粒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综合性科学中心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安徽中科精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大气环境颗粒物监测领域。安徽中科精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 1200万元,持股比例为 60%;合肥中科天粒科技有限公司以无形资产与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出资 760万元(无形资产出资720万元,现金出资 40万元),持股比例为 38%;合肥综合性科学中心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以无形资产出资 40万元,持股比例为 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董事无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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