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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美科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科技”“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长沙埃福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市公司的聘请担任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现本所郑重承诺:

1、本所及本所签字人员为本次交易提供的有关信息和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所及本所签字人员同意《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中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

3、本所及本所签字人员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

4、本所及本所签字人员承诺并保证为本次交易提供的有关信息和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已对所引用的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矛盾之处,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图1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的签署页)

图2

负责人

经办律师 胡琪

付涵冰 付涵冰

2026年8月7日

图3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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