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由于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相关文件进行调整。现将主要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本次募集资金储存及用途
调整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9,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 | 153,397.42 | 59,000.00 |
| 合计 | 153,397.42 | 59,000.00 |
注:2024 年 6 月 21 日、2024 年 7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7,639.81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的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已启动建设。由于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总投资存在较大资金缺口,拟通过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予以补充,以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融资方式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调整后: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9,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 | 153,189.89 | 59,000.00 |
| 合计 | 153,189.89 | 59,000.00 |
注 1:2024 年 6 月 21 日、2024 年 7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7,639.81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的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
注 2:2026 年 5 月 29 日、2026 年 6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生中心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1,759.19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全部以增资 /借款方式变更投入到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
注 3:根据全资子公司北京朗坤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签订《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公司申请到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 5,000 万元后,本项目总投资为 153,189.89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2026-007)。
本次募投项目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已启动建设。由于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总投资存在较大资金缺口,拟通过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予以补充,以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融资方式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文件的修订情况
为了便于投资者理解和查阅,就《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的主要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一)《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主要更新情况
| 预案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情况 |
|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三)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 | 更新了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
| 四、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 —— | 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 |
| 五、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 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股利分配情况 |
(二)《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主要更新情况
| 章节 | 修订情况 |
|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更新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 |
|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更新项目投资规模及预期经济效益 |
(三)《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主要更新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化,公司重新编制了截止到2026 年5月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三、本次调整的授权及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以及《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已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由董事会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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