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7 月 1 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 1 天,并于 2026年7 月 2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7 月 2 日起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宝实”变更为“宝塔实业”,证券代码仍为“000595”。
3.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股票简称:“\*ST 宝实”变更为“宝塔实业”;
3.证券代码:无变更,仍为“000595”;
4.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 年7 月 2 日
5.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
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6.股票停复牌安排: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7 月 1 日开市起停牌 1 天,自7 月 2 日开市起复牌。
二、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月29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1.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根据利安达出具的利安达审字【2026】第 0091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7,012.92 万元、8,332.09 万元、-6,983.36 万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41,366.5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7,991.90 万元。
2.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8 条的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2026 年 4 月18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四、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6 年 7 月 1 日开市起停牌1 天,并于 2026 年 7 月 2 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复牌,公司证券简称由“\*ST 宝实”变更为“宝塔实业”,证券代码仍为“000595”,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五、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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