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7.SZ债券代码:128044.SZ
证券简称:\*ST岭南
转债简称:岭南转债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 年度第三十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二〇二六年十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编制。广发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广发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广发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风险提示
、“岭南转债”无法按期兑付
据公司《关于“岭南转债”不能按期兑付本息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披露,公司现有货币资金无法偿付“岭南转债”,“岭南转债”无法按期进行本息兑付。
据公司《关于公司主体及相关债券信用等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9),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下调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C,下调“岭南转债”的信用等级为C。
“岭南转债”逾期事项可能会影响其他债权人对公司的信心,从而进一步减弱公司融资能力,加剧公司资金紧张局面。如公司无法妥善解决,公司会因逾期债务面临进一步的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事项,也可能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将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同时进一步加大公司资金压力,并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影响。
此外,公司债务逾期事项可能导致公司退市。如无法妥善解决,将影响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声誉,同时影响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并进一步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公司可能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
一、“岭南转债”无法按期兑付 据公司《关于“岭南转债”不能按期兑付本息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披露,公司现有货币资金无法偿付“岭南转债”,“岭南转债”无法按期 进行本息兑付。 据公司《关于公司主体及相关债券信用等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9),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下调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C,下调“岭南转债”的信用等级为C。 “岭南转债”逾期事项可能会影响其他债权人对公司的信心,从而进一步 减弱公司融资能力,加剧公司资金紧张局面。如公司无法妥善解决,公司会因 逾期债务面临进一步的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事项,也 可能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将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 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同时进一步加大公司资金压力,并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 生影响。 此外,公司债务逾期事项可能导致公司退市。如无法妥善解决,将影响公 司在资本市场的声誉,同时影响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并进一步影响公司股票 价格。公司可能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
二、持续经营风险
近年来公司生态环境建设与修复业务、水务水环境治理业务及文化旅游业务均遭受了重大的冲击。公司工程项目招投标延迟、开工延迟,项目施工周期及结算进展均受重大影响,回款情况不佳,资产负债率较高,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持续下滑,存在流动性压力。
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披露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或“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据公司《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202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11,208.75 万元,同比下降 86.99%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3,567.61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增加 13 7.29% 。2024年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为 106,457.38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22,348.30 万元,公司 2025 年全年发生超过 2024 年末净资产 10% 的重大损失。根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 23.36 亿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亏损 43.80 亿元,实收股本为 18.20 亿股,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据公司《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2026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0.58 亿元,同比减少 67.44%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4 亿元,亏损较上年同期扩大 12 1.35% 。
此外,“岭南转债”逾期事项可能会影响其他债权人对公司的信心,从而进一步减弱公司融资能力,加剧公司资金紧张局面。如公司无法妥善解决,公司会因逾期债务面临进一步的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事项,也可能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将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同时进一步加大公司资金压力,并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公司存在持续经营风险。
三、增信计划抵质押资产变现风险
根据岭南股份《关于为“岭南转债”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公司持有的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公司股权、应收款项及公司持有的岭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以质押的方式为 2018 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岭南转债)提供担保,质权人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质押的担保范围为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公司已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就前述资产担保签署相关质押合同,并办理了相应的登记手续。
据了解,岭南股份尚未收到业主方关于将募投项目公司应收账款和募投项目公司股权为“岭南转债”提供质押的书面同意;募投项目公司应收账款和募投项目公司股权质押需完成项目公司层面的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潜在的内部审议程序。为保证前述应收账款回款后能专项用于“岭南转债”的兑付,需要在办理质押登记后同步设立由受托管理人、银行、项目公司的共管银行账户,目前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岭南股份同时使用募投项目公司应收账款和募投项目公司股权为“岭南转债”提供质押,募投项目公司股权价值实质主要为应收账款的价值,质押价值存在重叠。受本次担保财产自身性质影响,应收账款资产需要完成审定结算且回款周期较长,股权资产无公开市场参考价值,质押担保履行需要相关方配合等,担保资产可变现价值存在不确定性。若岭南股份在本次可转债担保设立一年内被申请破产,担保行为存在被撤销的风险;岭南股份曾于 2018 年使用对募投项目公司乳山市岭南生态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山岭南”)的应收账款为其他债务设置担保,乳山岭南对业主方的应收账款可能存在先担保权利的,存在其他担保权人主张权利的风险。债券受托管理人已书面提示岭南股份尽快推进办理质押资产涉及的前置审批程序及设立三方监管银行账户工作,并已向募投项目公司业主方发出告知函,告知关于资产质押情况及需办理共管银行账户等相关事项。此外,受托管理人分别于 2025 年 5月、2025 年 6 月、2025 年 11 月、2026 年 1 月多次陪同岭南股份及股东等多方人员前往募投项目所在地乳山市、邻水县与当地政府现场沟通应收账款还款、质押前置程序及项目建设情况等事宜。
综上,公司本次增信计划抵质押资产担保设立和可变现价值存在不确定性。
四、公司股票退市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等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 20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将被终止上市暨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119),截至2026 年 10 月 12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已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均低于 1 元,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交易类强制退市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026年10月 16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函[2026]第 290号),公司股票在 2026年 9月7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2 日期间,通过深交所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第 9.1.14 条第一款规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情形,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若深交所最终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涉及具体事项公司将另行公告。
鉴于岭南转债已于 2024年 8月 14日到期,依据《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退市可转债到期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将终止挂牌。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规则办理债券退出登记,岭南转债完成退出登记后,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中将不再显示岭南转债相关持仓信息,持有人名册将在公司及受托管理人处备查,名册内全部债券持有人依旧依法享有要求公司足额兑付本息的债权权利,可依规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投票表决等相关权利。公司将继续履行偿付义务,依法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2026-047),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为-174,699.3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3,567.61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77,618.43 万元且营业收入为 11,208.75 万元,公司2025年度期末净资产为-129,691.29万元。公司出现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的情形;公司出现 2025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之“(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 2025 年度被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继续出具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六)“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六)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5年 4月 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该情形仍未消除,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6 年 6 月 1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6〕6 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指出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八)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 9.5.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6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6〕20 号)和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陈健波、尹洪卫、张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119 号),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公告《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gtrdot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2)、《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4)。
综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2 条的规定,自 2026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公司股票简称由“ST 岭南”变更为“\*ST 岭南”。公司股票已自 2026 年10月13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诉讼风险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对 2023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编号:2024-070),公司回款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或专项拨款,部分地方政府资金紧张导致的付款延迟,已影响到公司对供应商的款项支付,导致公司涉诉案件增加。因法律诉讼的审理时间、最终诉讼结果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部分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尚未出具判决结果、判决结果尚未生效等阶段,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根据公司披露的《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未决诉讼 297件,诉讼标的 3,203,421,644.00 元。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7),截至 2026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增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涉案金额合计约为 20,919.53 万元,涉案金额累计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绝对值的 15.50% 。
综上,受应收账款回款延迟影响,公司对供应商的付款延迟金额及范围可能会进一步扩大,公司涉诉案件可能会进一步增加,诉讼结果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广发证券作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岭南转债”,债券代码:128044.SZ,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2024 年 7 月 3 日,“岭南转债”2024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可转债受托管理人的议案》,同意岭南股份聘请具有资质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自 2024年 7月 3日起担任“岭南转债”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发行人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一)关于重大诉讼进展事项
2024年9月24日,岭南股份召开“岭南转债”2024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向发行人采取法律措施并由债券持有人承担全部费用的议案》,根据议案内容,广发证券将代表对本议案投赞成票、且向受托管理人提交授权材料的债券持有人采取相关法律行动。受托管理人已代表授权债券持有人提起法律诉讼,案号为(2025)粤20民初 20号。
2025 年 12 月 29 日,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采取法律行动议案》,授权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自己名义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就“岭南转债”未按期兑付本息的违约行为采取法律行动。
2026年9月 10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了一审阶段的第二次庭审程序,开展了举证质证、法庭调查及辩论环节。
2026年10月23日,受托管理人收到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 2025)粤 20 民初 20 号),判决如下:
“一、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本息 376991941 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具体计算方式为:以 488311941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8 月 22 日起计至 2025 年 1 月 27 日,以 442664841 元为基数自 2025 年 1 月 28 日起计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以 410982341 元为基数自 2025年 8 月 1 日起计至 2026 年 2 月 10 日,以 390939041 元为基数自 2026 年 2 月 11日起计至 2026 年 8 月 11 日,以 376991941 元为基数自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债券本息及资金占用利息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应向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交回相应的债券,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向债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注销相应的债券;
二、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岭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邻水县岭南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乳山市岭南生态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 450000 元、诉讼保全担保保险费100478.93 元;
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第一、第二判项确定的债券本息、资金占用利息、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保险费以及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须承担的诉讼保全申请费范围对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邻水县岭南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80% (出资额 12000 万元)股权及孳息、乳山市岭南生态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80% 股权(出资额 13314 万元)及孳息、岭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76.48 55% 股权(出资额 9000 万元)及孳息享有担保质权,并就上述质押股权通过折价、拍卖、变卖及其他方式处置后取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第一、第二判项确定的债券本息、资金占用利息、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保险费以及岭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须承担的诉讼保全申请费范围对岭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乳山市岭南生态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10% 股权(出资额 1664.25万元)及孳息享有担保质权,并就上述质押股权通过折价、拍卖、变卖及其他方式处置后取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五、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第一、第二判项确定的债券本息、资金占用利息、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保险费以及邻水县岭南生态工程有限公司须承担的诉讼保全申请费范围对邻水县岭南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出质的应收账款【包括初始和新增的全部应收账款及其孳息以及现在和将来产生于应收账款的所有权利、利益和收益,具体以《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合同编号:GFZQ[2024]150719)约定为准,金额以 103201445.57 元为限】享有质押担保优先受偿权;
六、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第一、第二判项确定的债券本息、资金占用利息、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保险费以及乳山市岭南生态文化旅游有限公司须承担的诉讼保全申请费范围对乳山市岭南生态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出质的应收账款【包括初始和新增的全部应收账款及其孳息以及现在和将来产生于应收账款的所有权利、利益和收益,具体以《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合同编号:GFZQ[2024]149628)约定为准,金额以 260175412.47 元为限】享有质押担保优先受偿权;
七、驳回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2129703 元(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申请缓交,截止判决尚未交纳),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105580 元,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岭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2024123 元,邻水县岭南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对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岭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2024123 元中的526440 元承担共同支付义务,乳山市岭南生态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对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岭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2024123 元中的 1327176 元承担共同支付义务,各当事人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诉讼保全申请费 5000 元(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岭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邻水县岭南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乳山市岭南生态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迳付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详细内容亦可见公司公告《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124)。
受托管理人收到民事判决书后,已及时与本案代理律师进行了沟通,本案代理律师分析认为一审判决基本支持广发证券的核心诉讼请求,该一审判决目前尚未生效,各方当事人仍有权提起上诉,如案件当事人提起上诉本案将进入二审程序。广发证券将持续跟进其他当事人上诉情况(如有)及一审判决生效情况,并将在判决生效后及时申请执行。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广发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受托管理协议》等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提请债券持有人注意相关风险。
广发证券将持续密切关注发行人本次可转债的违约风险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督促发行人及时做好信息披露,与发行人、债券持有人保持沟通,督促发行人实施“岭南转债”违约处置具体方案,响应债券持有人诉求,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广发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可转债本息无法按期兑付事项及本次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三、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岭南股份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源路东城文化中心扩建楼 1 号楼 11 楼
电话:0769-22500085
电子信箱: ln ( varpi ) lingnan.cn
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号广发证券大厦
电话:95575
电子信箱:lnzz@gf.com.cn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度第三十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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