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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莱士”、“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2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6 年10 月27 日上午 10 点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丽霞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全体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一致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6 年三季度报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剩余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约定,因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收购的本公司股份,所收购的股份应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或者注销,相关股份即将期满一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注销2025年回购股份方案的剩余回购股份(1,571,000股)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表在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公司股份注销、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改等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按照《公司章程》约定,本议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3/4以上表决同意后方可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注销剩余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 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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