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委托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向来安永阳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阳生态”)提供人民币17,9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用途为日常经营活动,贷款年利率 4,50% ,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拟为永阳生态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本次提供委托贷款金额17,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29% 。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是在保证公司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自有资金使用的合理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本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可能存在因永阳生态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向永阳生态提供人民币17,9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用途为日常经营活动,贷款年利率 4,50% ,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拟为永阳生态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后续将与永阳生态、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与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是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委托贷款的情形。本次提供委托贷款金额17,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2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来安永阳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2MA8P4GFPXY
3、成立日期:2022年6月9日
4、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新安镇来阳路51号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6、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7、法定代表人:沈煜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建筑材料销售;水污染治理;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蔬菜种植;新鲜蔬菜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新鲜水果批发;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水果种植;谷物种植;谷物销售;水产品零售;停车场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中草药种植;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林产品采集;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树木种植经营;人工造林;森林经营和管护;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河道采砂;水产养殖;建筑劳务分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股权结构:来安县财政局持有永阳生态 10 0% 股权。
10、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永阳生态资产总额338,351.22万元,负债总额188,742.01万元,净资产149,609.20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688.87万元,净利润1,248.2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11、关联关系说明:永阳生态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2、其他情况:永阳生态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经查询,永阳生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永阳生态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担保方情况介绍
1、担保人名称: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278107401XR
3、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2日
4、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来阳路51号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6、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7、法定代表人:邢欣
8、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治、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来安县财政局持有 10 0% 股权。
10、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124,516.58万元,负债总额1,246,045.79万元,净资产878,470.79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1,732.78万元,净利润15,032.8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11、其他情况: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经查询,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四、拟签《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委托贷款金额:17,900万元人民币
(二)委托贷款用途:日常经营活动
(三)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
(四)委托贷款利率:贷款年利率 4,50% ,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五)担保措施: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同意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长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后续与永阳生态、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与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有关协议、合同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情况为准。
五、提供委托贷款风险分析及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是在保证公司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自有资金使用的合理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本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可能存在因永阳生态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委托贷款对象属于地方政府机构控制的企业,公司对永阳生态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的评估,认为其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为最大限度降低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风险,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为永阳生态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将密切关注永阳生态及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本次委托贷款风险可控。
六、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对公司整体运营提升具有积极作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永阳生态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的评估,认为其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同时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委托贷款风险可控。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委托贷款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8,024.02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3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8,024.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有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金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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