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10 月 22 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喻鸿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达法定人数,公司董事会秘书万磊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26 年前三季度财务分析报告》(附 2026年三季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26 年前三季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报告》;
报告期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经营性往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
关联董事李蒲林、李珊、王伟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四、审议通过《2026 年前三季度公司担保情况的报告》;
报告期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 号)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2026 年前三季度公司担保情况的报告》; 报告期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 号)等有关 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向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亿元,期限壹年。
2.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同意公司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拾捌亿元,期限壹年。
3.向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同意公司向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亿元,期限贰年。
4.向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同意公司向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壹拾贰亿伍仟万元,期限壹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288 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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