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1 月 1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 13 日 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股东的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11 月10 日
B 股股东应在 2026 年 11 月 5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11 月 10 日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或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其中,B 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资者应在2026 年 11 月 5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如同一股东分别持有公司 A、B 股股票,股东应当通过其持有的 A 股股东账户与 B股股东账户分别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聘请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062)。
3、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三)14:00-17:00。
2、登记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人:邹奕、卢引娣 联系电话:0755-26003611 电子邮箱:investor@nspower.com.cn 传真:0755-26003684 邮政编码:518053
4、登记方式
(1)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的方式进行登记,现场登记股东需根据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复印件(核验原件),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自身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股东会通知的附件 1)、授权股东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
机构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者设立证明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机构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股东会通知的附件 1)、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者设立证明的复印件。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证券公司公章或者开户营业部的合法有效印章)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股东会通知的附件1);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股东为机构的,还应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本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异地股东或不到现场登记的本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相关原件应在 2026 年 11 月 13 日出席现场会议时进行核验),应确保合格资料(与现场登记股东所需资料一致)在登记时间 2026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三)14:00-17:00 之内或之前送达公司登记地点,并由专人接收,建议在发出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后通过电话告知公司指定的本次会议联系人。在相关证明材料符合上述要求的情况下,以信函寄出的,以公司的收件人在送达回执上的签收时间为登记时间;以电子邮件发出的,以本次会议通知指定的公司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登记时间;以传真方式送出的,以本次会议通知指定的传真机的接收时间为登记时间。
5、在规定登记时间内办理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当日(即2026 年 11 月 13 日)14:00-14:30 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办理入场查验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股东若有疑问可致电本公告第三项所列联系人。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出席2026 年 11 月 13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按下列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种类:□ A 股 □ B 股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聘请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 √ | |||
投票说明: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 surd ”,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7
2、投票简称:南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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