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本次会议于2026 年10 月1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委员3 人,实际出席的委员3人。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同时,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聘请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核查,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及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有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审计工作的需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专项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7 年-2029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同意将上述1-3 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委员签名:
【董秋红】
【张志红】
【陈辉】
北海国爱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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