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4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了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1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委员 5 人,实际出席的委员 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要求,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定价原则、募集资金用途、限售期安排等均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充分考虑了本次发行的背景与目的,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公平性、合理性等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充分论证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有合理性、可行性,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7 年-2029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未来三年(2027 年-2029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切实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同意将上述1-7 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委员签名:
北海国发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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