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 2024 年度个人绩效得分位于 60 分(含)至70 分之间,其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个人绩效系数为70%。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670 股A 股限制性股票;另有1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了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7,000 股A股限制性股票。综上,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670 股。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 回购股份数量 | 注销股份数量 | 注销日期 |
| 25,670股 | 25,670股 | 2026年10月22日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 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对此出具了《关于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 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临2026-026)、《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 股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临2026-027)。自 2026 年8月21 日起45 天内,无债权人向公司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到期债务或提供担保。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A股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依据
1、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规定:根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等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进行评价,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与其考核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个人当年解除限售额度=个人授予总量×当年解除限售比例×个人绩效系数激励对象个人绩效得分与其个人绩效系数的关系如下:
| 个人绩效评价得分(S) | 个人绩效系数 |
| S≥80 | 100% |
| 70≤S<80 | 80% |
| 60≤S<70 | 70% |
| S<60 | 0% |
鉴于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中有 1 人2024 年度个人绩效得分位于60 分(含)至70 分之间,其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28,900 股,个人绩效系数为 70%,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670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69 元/股。
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规定,激励对象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
鉴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解除了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7,000 股 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69 元/股。
综上,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5,670 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5,67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6,655,394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号:B885806078),并已申请办理回购注销手续,上述25,670 股尚未解除限售的 A股限制性股票预计将于2026 年10 月22 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变动前 | 变动数 | 变动后 |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6,681,064 | -25,670 | 6,655,394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2,276,762,040 | 0 | 2,276,762,040 |
| 股份合计 | 2,283,443,104 | -25,670 | 2,283,417,434 |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等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依法办理相关减资手续,并依法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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