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开户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我的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

股票简称:富佳股份

股票代码:603219

图1

FURJA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Ningbo Fujia Industrial Co., Ltd.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

二〇二六年十月

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二次修订稿)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二次修订稿)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二次修订稿)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注册。本预案(二次修订稿)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与简称与本预案(二次修订稿)之“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次发行证券方式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6,000.00 万元(含 46,000.00 万元),具体发行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越南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39,358.2334,600.07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1,399.9311,399.93
合计50,758.1646,000.00

注:上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本次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四、本次发行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五、转股后的利润分配安排: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普通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六、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下一步使用计划如下:公司于 2021 年11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共计募集资金 39,196.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00.00 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36,196.00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 年11 月 17 日到位。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销户。

目录

声明....1

特别提示....2

目录....4

释义....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7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8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及上市地点....8

二、本次发行数量....8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8

四、存续期限....8

五、票面利率....8

六、还本付息期限及方式....8

七、转股期限....10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10

九、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11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12

十一、赎回条款....12

十二、回售条款....13

十三、转股后的利润分配....14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14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14

十六、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15

十七、担保事项....17

十八、评级事项....17

十九、募集资金存管....17

二十、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18

二十一、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18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9

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财务报表....19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动情况....25

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27

四、公司财务状况分析....28

第四节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35

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情况....36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36

二、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39

三、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40

第六节 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形的声明....41

第七节 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42

释义

在本预案(二次修订稿)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本公司、富佳股份指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可转债指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预案(二次修订稿)指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
募集说明书指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债券持有人规则指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董事会指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股东大会指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指《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指2023年、2024年、2025年及2026年1-6月
报告期各期末指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2026年6月末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预案(二次修订稿)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符合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本次发行数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不超过 460.00 万张(含 460.00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6,000.00 万元(含 46,000.00 万元),具体发行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 元。

四、存续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情况,本次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还本付息期限及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一)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二)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承担。

(三)到期还本付息支付方式

公司将在可转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到期归还所有的未转股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上市公司股东。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红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mathrm { P } _ { 1 } { = } \mathrm { P } _ { 0 } / \ \left( 1 { + } \mathrm { N } \right)$ ;

增发新股或配股: $\mathrm { P } _ { 1 } \mathrm { = ~ \left( P _ { 0 } \mathrm { + } A \times K \right) ~ / ~ \left( 1 \mathrm { + } K \right) }$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mathrm { P } _ { 1 } { = } ~ \left( \mathrm { P } _ { 0 } { + } \mathrm { A } { \times } \mathrm { K } \right) ~ / ~ \left( 1 { + } \mathrm { N } { + } \mathrm { K } \right)$ ;

派送现金股利: mathrm P _ 1 = P _ 0 -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 mathrm P _ 1 为调整后转股价格; mathrm P _ 0 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相关公告,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和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

九、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具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媒体条件的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为转股数量,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一、赎回条款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中任意一种情形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mathrm { I _ { A } } { = } \mathrm { B } \times \mathrm { i } \times \mathrm { t } / 3 6 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配股、增发、送股、转增股本、派息(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日及之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二)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附加回售权一次,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附加回售权;若附加回售条件满足但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该次附加回售权。

十三、转股后的利润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普通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十六、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一)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金和利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者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二)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的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债券受托管理人依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所从事的受托管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债券持有人承担。债券受托管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所从事的行为,未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追认的,不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发生效力,由债券受托管理人自行承担其后果及责任;

4、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并受其约束;

5、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他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6、如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对公司启动诉讼、仲裁、申请财产保全或其他法律程序的,债券持有人应当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各类保证金、担保费,以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因按债券持有人要求采取的相关行动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或支出),不得要求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其先行垫付;

7、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8、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募集说明书》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三)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3、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4、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5、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6、拟修改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8、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9、公司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1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持有人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四)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机构或人士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3、债券受托管理人;

4、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上述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发生之日起 15 日内,如公司董事会或债券受托管理人未能按债券持有人规则规定履行其职责,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十七、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八、评级事项

公司聘请的资信评级机构将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十九、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二十、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6,000.00 万元(含46,000.00 万元),具体发行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越南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39,358.2334,600.07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1,399.9311,399.93
合计50,758.1646,000.00

注:上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二十一、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2025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了报告号为天健审〔2024〕4293 号、天健审〔20256988 号和天健审〔2026〕715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除特别说明外,本节分析的内容以公司审计的 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年度财务报表和未审计的2026 年1-6月财务报表为基础。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3,668.3755,632.1764,495.7579,182.76
交易性金融资产1,077.8480.29276.08497.58
应收票据--330.55-
应收账款60,834.3287,704.9366,835.7776,966.55
应收款项融资240.22180.0294.632,209.64
预付款项3,140.232,896.842,476.87892.28
其他应收款12,421.513,918.651,263.591,406.12
存货49,817.0850,576.5944,200.6729,110.08
合同资产420.56912.50248.858.96
其他流动资产1,131.941,061.27925.505,500.75
流动资产合计192,752.07202,963.25181,148.27195,774.73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5,829.906,098.794,459.183,718.3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600.003,600.001,08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3,847.2920,941.8020,241.885,642.95
投资性房地产429.78476.86504.00531.54
固定资产69,367.6166,879.2959,156.2447,042.93
在建工程3,087.743,889.385,529.042,805.37
使用权资产227.30252.95260.69310.52
无形资产10,249.8410,723.869,533.785,272.43
商誉1,172.911,172.911,467.741,467.74
长期待摊费用60.3566.8779.92241.24
递延所得税资产2,551.662,012.791,561.811,610.96
其他非流动资产4,203.853,013.175,509.964,841.30
非流动资产合计104,628.21119,128.66109,384.2273,485.28
资产总计297,380.28322,091.91290,532.48269,260.0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6,000.8420,453.318,358.188,683.91
应付票据26,145.2227,572.7017,635.7616,908.79
应付账款77,557.7687,464.2879,711.8371,557.10
预收款项3.7354.3594.2482.01
合同负债755.461,234.314,993.24685.04
应付职工薪酬3,180.733,646.073,179.082,791.16
应交税费737.941,019.40877.201,803.88
其他应付款6,148.557,195.962,437.40108.1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1.245,494.527,834.64545.57
其他流动负债19.8138.32362.9223.79
流动负债合计130,711.27154,173.23125,484.49103,189.3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150.001,200.00--
租赁负债208.36240.87257.91298.48
递延所得税负债3,158.543,192.032,471.392,142.82
递延收益754.13755.62682.75824.89
非流动负债合计5,271.035,388.523,412.053,266.19
负债合计135,982.30159,561.75128,896.54106,455.55
所有者权益:
股本56,140.0056,140.0056,140.0056,140.00
其他权益工具---700.00-
资本公积25,918.6625,762.0325,401.3725,398.44
减:库存股4,891.264,891.263,134.83-
其他综合收益4,007.105,299.362,462.04494.96
盈余公积14,693.9414,693.9413,438.6211,665.69
未分配利润64,230.6463,993.0165,743.8566,154.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60,099.07160,997.07159,351.05159,854.03
少数股东权益1,298.911,533.092,284.892,950.43
所有者权益合计161,397.98162,530.16161,635.94162,804.4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97,380.28322,091.91290,532.48269,260.01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39,353.11319,745.38270,200.91269,297.52
其中:营业收入139,353.11319,745.38270,200.91269,297.52
二、营业总成本138,496.38303,326.43247,623.57235,381.26
其中:营业成本122,743.28274,774.34227,159.10214,872.55
税金及附加649.451,051.171,418.481,680.72
销售费用1,100.322,030.971,663.681,480.22
管理费用5,965.5611,224.0810,351.409,839.20
研发费用5,001.3811,596.8810,555.2210,240.46
财务费用3,036.392,648.99-3,524.33-2,731.89
其中:利息费用205.55569.47581.88444.02
利息收入424.441,324.131,619.441,900.34
加:其他收益399.11585.62811.34739.4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431.61743.58-287.41-415.7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317.57-819.36-736.21-713.9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8.01-1,795.66715.32183.8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49.62-2,231.96-2,055.75-2,808.6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593.60-1,654.51-2,390.48-1,005.7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171.66-14.92-9.66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352.2912,067.6819,355.4330,599.67
加:营业外收入0.251.4340.7634.87
减:营业外支出7.30226.2390.86112.2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345.2411,842.8819,305.3330,522.25
减:所得税费用-459.091,520.541,720.383,918.7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804.3410,322.3417,584.9526,603.47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804.3410,322.3417,584.9526,603.47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38.7210,708.8618,128.0126,119.05
2.少数股东损益-234.39-386.53-543.07484.4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292.262,837.321,967.09498.44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292.262,837.321,967.09498.44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142.00--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142.00--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292.26695.321,967.09498.44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48.6823.50-10.400.11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340.94671.821,977.49498.33
七、综合收益总额1,512.0813,159.6519,552.0427,101.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746.4613,546.1820,095.1026,617.4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34.39-386.53-543.07484.42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050.190.320.47
(二)稀释每股收益0.050.190.320.47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63,245.41295,267.25285,005.58245,181.38
收到的税费返还8,951.4317,067.5116,547.4212,433.3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05.662,756.272,566.393,226.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3,602.50315,091.04304,119.39260,841.0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30,561.19264,431.22228,847.52189,430.1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6,664.6332,242.9828,575.5123,177.96
支付的各项税费1,603.823,316.624,279.515,814.2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765.117,713.136,743.125,531.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3,594.75307,703.95268,445.66223,953.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007.757,387.0835,673.7336,887.5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279.1032.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20.45292.79465.37304.2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41.045.918.7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9,615.2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2,798.1669,948.17109,545.8532,345.7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2,533.8671,761.10110,049.1332,658.7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6,183.9720,418.6625,282.1613,503.32
投资支付的现金254.273,774.6915,580.93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3,359.49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3,869.9865,740.84104,589.6924,263.4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0,308.2289,934.19145,452.7841,126.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25.63-18,173.09-35,403.65-8,467.5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0.000.03-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50.000.03-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958.0030,326.7931,995.8519,078.91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633.70502.932,251.7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58.0034,010.4932,498.8121,330.6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0,626.8219,921.6424,848.4822,9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000.7111,787.3017,464.6216,739.0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122.50245.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5.872,319.073,693.281,713.6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663.4034,028.0146,006.3841,352.6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705.40-17.52-13,507.57-20,022.0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356.38-244.043,247.76902.4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171.60-11,047.57-9,989.739,300.4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5,615.7556,663.3266,653.0457,352.6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4,787.3545,615.7556,663.3266,653.04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动情况

(一)2026年1-6 月合并范围变化

1、合并范围增加

无。

2、合并范围减少

公司名称股权处置方式股权处置时点处置日净资产期初至处置日净利润
杭州华富先进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2026-6-517,392.69 万元-87.91 万元
Japan Leader Co.,Ltd股权转让2026-5-19-23.50 万元-13.24 万元
宁波富佳奇创能源有限公司注销2026-6-11--

(二)2025 年合并范围变化

1、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名称股权取得方式股权取得时点出资额出资比例
CONG TY TNHHLEADERSHIP ELECTRICAPPLIANCE VIET NAM设立2025-02-21200万美元100.00%
宁波富佳奇创能源有限公司设立2025-08-28825万元人民币55.00%

2、合并范围减少

公司名称股权处置方式股权处置时点处置日净资产期初至处置日净利润
CONG TY TNHHLEADERSHIP ELECTRICAPPLIANCE VIET NAM股权转让2025-9-31,192.83 万元-175.35 万元
香港立达乐秀电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2025-9-3-39.73 万元40.08 万元

(三)2024 年度合并范围变化

1、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名称股权取得方式股权取得时点出资额出资比例
SMART LEADER VIETNAM COMPANY LIMITED设立2024-3-18800万美元100.00%
杭州华富先进新能源有限公司设立2024-3-283.5亿元人民币99.7151%
香港立达乐秀电器有限公司设立2024-10-2810万美元100.00%
宁波佳越达进出口有限公司设立2024-12-30200万元人民币100.00%

2、合并范围减少

无。

(四)2023 年度合并范围变化

1、合并范围增加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导致的合并范围增加
被购买方名称股权取得时点股权取得成本股权取得比例股权取得方式购买日
宁波甬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3-08-223,442.50万元51.00%股权转让2023-08-22
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名称股权取得方式股权取得时点出资额出资比例
Japan Leader Co.,Ltd设立2023-5-30532.00万日元100.00%
中科华夏富佳(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设立2023-12-2110,000.00万元人民币99.0099%

2、合并范围减少

无。

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一)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流动比率(倍)1.471.321.441.90
速动比率(倍)1.090.991.091.6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2.13%45.72%41.82%37.01%
资产负债率(合并)45.73%49.54%44.37%39.5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573.783.403.76
存货周转率(次)4.595.235.546.06
息税前利润2,550.7912,412.3519,887.2130,966.27
利息保障倍数12.4121.8034.1869.74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0.360.130.640.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20,007.757,387.0835,673.7336,887.54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16-0.20-0.180.17

注: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存货)/期末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余额; 6、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7、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二)最近三年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项目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2026年1-6月1.88%0.050.05
2025年度6.74%0.190.19
2024年度11.49%0.320.32
2023年度17.20%0.470.47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2026年1-6月0.18%0.010.01
2025年度6.60%0.190.19
2024年度10.52%0.300.30
2023年度16.60%0.450.45

四、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192,752.0764.82%202,963.2563.01%181,148.2762.35%195,774.7372.71%
非流动资产104,628.2135.18%119,128.6636.99%109,384.2237.65%73,485.2827.29%
合计297,380.28100.00%322,091.91100.00%290,532.49100.00%269,260.0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269,260.01 万元、290,532.49 万元、322,091.91万元和297,380.28万元。公司资产主要为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72.71%、62.35%、63.01%和64.82%,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流动性较好。

1、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63,668.3733.03%55,632.1727.41%64,495.7535.60%79,182.7640.45%
交易性金融资产1,077.840.56%80.290.04%276.080.15%497.580.25%
应收票据----330.550.18%--
应收账款60,834.3231.56%87,704.9343.21%66,835.7736.90%76,966.5539.31%
应收款项融资240.220.12%180.020.09%94.630.05%2,209.641.13%
预付款项3,140.231.63%2,896.841.43%2,476.871.37%892.280.46%
其他应收款12,421.516.44%3,918.651.93%1,263.590.70%1,406.120.72%
存货49,817.0825.85%50,576.5924.92%44,200.6724.40%29,110.0814.87%
合同资产420.560.22%912.500.45%248.850.14%8.960.00%
其他流动资产1,131.940.59%1,061.270.52%925.500.51%5,500.752.81%
流动资产合计192,752.07100.00%202,963.25100.00%181,148.26100.00%195,774.7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 195,774.72 万元、181,148.26 万元、202,963.25 万元和 192,752.07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构成。

2024 年末流动资产金额较 2023 年末减少 14,626.46 万元,主要系公司对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减少所致。2025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金额较 2024 年末增加21,814.99 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清洁类小家电和储能业务经营规模扩大,应收账款和存货金额增长较快。2026 年 6 月末流动资产较 2025 年末减少 10,211.18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与主要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减少。

2、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期股权投资5,829.905.57%6,098.795.12%4,459.184.08%3,718.315.0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600.003.44%3,600.003.02%1,080.000.99%-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3,847.293.68%20,941.8017.58%20,241.8818.51%5,642.957.68%
投资性房地产429.780.41%476.860.40%504.000.46%531.540.72%
固定资产69,367.6166.30%66,879.2956.14%59,156.2454.08%47,042.9364.02%
在建工程3,087.742.95%3,889.383.26%5,529.045.05%2,805.373.82%
使用权资产227.300.22%252.950.21%260.690.24%310.520.42%
无形资产10,249.849.80%10,723.869.00%9,533.788.72%5,272.437.17%
商誉1,172.911.12%1,172.910.98%1,467.741.34%1,467.742.00%
长期待摊费用60.350.06%66.870.06%79.920.07%241.240.33%
递延所得税资产2,551.662.44%2,012.791.69%1,561.811.43%1,610.962.19%
其他非流动资产4,203.854.02%3,013.172.53%5,509.965.04%4,841.306.59%
非流动资产合计104,628.21100.00%119,128.66100.00%109,384.22100.00%73,485.28100.00%

2023 年-2025年公司加大对外投资及固定资产投入,非流动资产规模持续增长;2026 年 6 月末受资产处置影响,非流动资产有所回落。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等,各期末上述资产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8.53%、98.24%、96.32%和 99.31%。

2023 年末、2024 年末和 2025 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金额呈现逐渐增长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对外投资增加和对于固定资产持续投入。2026 年 6 月末,非流动资产金额较2025 年末减少14,500.45 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转让杭州华富股权导致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减少。

(二)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130,711.2796.12%154,173.2396.62%125,484.4997.35%103,189.3796.93%
非流动负债5,271.033.88%5,388.523.38%3,412.052.65%3,266.193.07%
合计135,982.30100.00%159,561.75100.00%128,896.54100.00%106,455.5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06,455.56 万元、128,896.54 万元、

159,561.75 万元和 135,982.30 万元,流动负债占比超过 95%。

1、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16,000.8412.24%20,453.3113.27%8,358.186.66%8,683.918.42%
应付票据26,145.2220.00%27,572.7017.88%17,635.7614.05%16,908.7916.39%
应付账款77,557.7659.34%87,464.2856.73%79,711.8363.52%71,557.1069.35%
预收款项3.730.00%54.350.04%94.240.08%82.010.08%
合同负债755.460.58%1,234.310.80%4,993.243.98%685.040.66%
应付职工薪酬3,180.732.43%3,646.072.36%3,179.082.53%2,791.162.70%
应交税费737.940.56%1,019.400.66%877.200.70%1,803.881.75%
其他应付款6,148.554.70%7,195.964.67%2,437.401.94%108.130.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1.240.12%5,494.523.56%7,834.646.24%545.570.53%
其他流动负债19.810.02%38.320.02%362.920.29%23.790.02%
流动负债合计130,711.27100.00%154,173.23100.00%125,484.49100.00%103,189.37100.00%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组成,上述项目合计金额在各期流动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97.49%、94.94%、98.47%和 98.83%。2023 年末、2024 年末和 2025 年末,公司流动负债金额逐年增长,主要系清洁类小家电业务和储能业务等经营规模扩大、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持续增长所致。2026 年6月末,公司流动负债金额较 2025年末减少 23,461.96 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应付账款和长短期借款余额减少。

2、非流动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期借款1,150.0021.82%1,200.0022.27%-0.00%-0.00%
租赁负债208.363.95%240.874.47%257.917.56%298.489.14%
递延所得税负债3,158.5459.92%3,192.0359.24%2,471.3972.43%2,142.8265.61%
递延收益754.1314.31%755.6214.02%682.7520.01%824.8925.26%
非流动负债合计5,271.03100.00%5,388.52100.00%3,412.05100.00%3,266.1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3,266.19 万元、3,412.05 万元、5,388.52万元和5,271.03 万元,由长期借款、租赁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其他非流动负债组成。2023 年末、2024 年末和2025 年末,呈现逐年增加的态势,主要原因系长期借款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三)偿债及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及营运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流动比率(倍)1.471.321.441.90
速动比率(倍)1.090.991.091.6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2.13%45.72%41.82%37.01%
资产负债率(合并)45.73%49.54%44.37%39.54%
息税前利润2,550.7912,412.3519,887.2130,966.27
利息保障倍数12.4121.8034.1869.7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883.783.403.76
存货周转率(次)2.595.235.546.06

报告期各期,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9.54%、44.37%、49.54%和45.73%,流动比率分别为 1.90、1.44、1.32 和 1.47,速动比率分别为 1.62、1.09、0.99 和1.09,公司整体偿债指标良好。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76、3.40、3.78 和1.88(未经年化),存货周转率分别为6.06、5.54、5.23 和2.59(未经年化),整体较为稳定。

(四)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营业收入139,353.11319,745.38270,200.91269,297.52
营业成本122,743.28274,774.34227,159.10214,872.55
期间费用15,103.6527,500.9219,045.9918,827.98
营业利润2,352.2912,067.6819,355.4330,599.67
利润总额2,345.2411,842.8819,305.3330,522.2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38.7210,708.8618,128.0126,119.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5.2710,483.0716,592.9925,207.20

公司主营吸尘器、扫地机器人等智能清洁类小家电产品及无刷电机等重要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同时积极拓展储能产品业务与粮仓机器人业务。凭借优异的产品研发设计能力和严格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经过多年行业深耕及与国内外知名客户的长期合作,公司已成为清洁家电领域内具有影响力的知名ODM 供应商,产品远销北美、欧洲、亚洲、大洋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客户群体包括SN、TTI、Bissell、米家等国际知名吸尘器品牌。

长期以来,公司坚持“稳主业、拓赛道”的工作方针,持续推进“一体两翼”战略落地实施。在深耕主业方面,公司专注于吸尘器、扫地机器人等智能清洁类小家电及无刷电机等核心零部件业务,产品涵盖无线锂电吸尘器、有线吸尘器、工业用吸尘器、智能扫地机器人以及高性能电机等。公司具备以电机为核心部件的各类智能清洁小家电产品的完整制造能力,产品品类丰富多元。根据Euromonitor 数据,2024 年全球清洁电器零售额达 293 亿美元,预计到 2029 年将达 383 亿美元,2023-2029 年复合年均增长率(CAGR)约为5%。随着市场需求持续释放和高端消费不断增长,有望进一步释放全球清洁电器市场的增长潜力,

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打开成长空间。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69,297.52 万元、270,200.91 万元、319,745.38 万元和 139,353.11 万元,整体稳定;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26,119.05万元、18,128.01 万元、10,708.86 万元和 3,038.72 万元,始终保持盈利状态。但是,公司清洁类家电业务市场竞争激烈以及新产业未完全放量,导致净利润呈下降趋势。整体来看,公司经营业绩较为稳定,盈利能力较强。

第四节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本预案(二次修订稿)之“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之“十九、募集资金存管”及“二十、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的内容。

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决策程序: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应优先考虑现金分红,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股票股利分配,如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或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或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在满足现金分红后时。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因素。

(三)利润分配期限间隔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四)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公司一般按照会计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连续三个会计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个会计年度实现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上述所指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五)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1、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结合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网站投资者交流平台、电话、传真、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时,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六)既定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一)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
审议的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的股东会2025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利润分配结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28,010,959.00元。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分配,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12,043,836.00元。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67,661,846.00元。

(二)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28,010,959.00112,043,836.00167,661,846.00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17,551,336.8031,342,670.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088,627.60181,280,144.75261,190,468.35
现金分红(含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42.55%79.10%64.19%
上市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651,948,645.62651,013,844.34659,112,221.18
现金分红金额(含其他方式现金分红)占上市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比例6.99%22.03%25.44%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含其他方式现金分红)356,610,648.24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其他方式现金分红)占最近三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的比例194.67%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含其他方式现金分红)占最近三年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54.53%

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已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见公司于 2026 年1月8日披露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第六节 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形的声明

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 号)《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427 号),经自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亦未发生可能影响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失信行为。

第七节 公司董事会关于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

关于除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外,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再融资计划,公司作出如下声明:“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被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再融资计划。”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0 日

原文链接
多空观点 观点仅供交流,不构成投资建议
点赞
踩一踩
收藏
分享

评论 (0)

0/200
声明:社区内容仅代表用户个人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