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 年10 月19 日(星期一)在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 303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10 月16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跃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9 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综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数量
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不超过 500.00 万张(含 500.00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 万元(含50,000.00 万元),具体发行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
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不超过 460.00 万张(含 460.00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000.00 万元(含46,000.00 万元),具体发行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调整前: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50,000.00 万元),具体发行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1 | 越南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 43,800.98 | 37,772.34 |
| 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2,227.66 | 12,227.66 |
| 合计 | 56,028.64 | 50,000.00 | |
注:上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调整后: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6,000.00 万元(含46,000.00 万元),具体发行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1 | 越南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 39,358.23 | 34,600.07 |
| 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1,399.93 | 11,399.93 |
| 合计 | 50,758.16 | 46,000.00 | |
注:上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报告期的调整,公司同步修订并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
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修订并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本次可转债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并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二次修订稿)》(公告编号:2026-05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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