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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普矿机: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8

证券简称:耐普矿机

公告编号:2026-097

债券代码:123265

债券简称:耐普转02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Naipu Mining Machinery(Zambia)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赞比亚耐普”,为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近日收到赞比亚高等法院传票、起诉状等文件,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下属子公司赞比亚耐普为本案第一被告;

3.涉案金额:原告诉讼请求中未明确具体损害赔偿金额;

4.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因案件尚未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若法院支持原告关于撤销产权证书、更正土地登记或颁发临时禁令的请求,可能导致子公司相关土地资产无法使用、开发、转让或处置,并存在计提减值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正常,本次诉讼暂未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子公司赞比亚耐普于2026 年10 月收到赞比亚高等法院(The HighCourt for Zambia at the Principal Registry Holden at Lusaka, Civil Jurisdiction)送达的传票、起诉状、原告文件清单及证人清单等文件。主要信息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各方当事人

受理法院:赞比亚高等法院卢萨卡主登记处,民事管辖

原告:China Shunfeng Enterprise Group Limited(系一家在赞比亚注册成立的公司,主营采矿及选矿设备、破碎设备的制造与供应,以下简称“原告”)

第一被告:Naipu Mining Machinery(Zambia)Company Limited(赞比亚耐普)

第二被告:Huang Peng Qi

第三被告:Wu Jing Hui

第四被告:The Commissioner ofLands(赞比亚公职人员:土地管理专员)

第五被告:Zhang Jun(原告公司前雇员)

(二)案件基本情况

赞比亚耐普于2021 年11 月在赞比亚铜带省,与原告签署协议购买获得编号为 L/542/M/6 的土地 C 分块所有权,2021 年已全额支付土地转让款给原告公司账户,并已经办理了土地登记证书。

根据原告起诉状,原告起诉状主要主张如下:

1.原告主张其为地块L/542/M/6 的合法注册所有人;

2.原告主张第五被告 Zhang Jun 未获原告注册董事授权,擅自对该地块实施欺诈性分割及出售;

3.原告主张第一、二、三被告明知第五被告无权处分该地块,仍与其合谋,通过伪造、欺诈及非法手段分割并转让该地块的C分块和B 分块;

赞比亚耐普和公司不同意原告起诉状主张,以上主张不符合实际情况。

(三)原告诉讼请求

1.撤销赞比亚耐普所持有的L/542/M/6 地块C 分块的产权证书,理由为该证书系伪造与欺诈取得;

2.撤销第二、第三被告所持有的 L/542/M/6 地块B 分块的产权证书,理由为该证书系伪造与欺诈取得;

3.临时禁令:禁止第一、二、三、五被告以本人、雇员、代理人或其他方式侵入或进入L/542/M/6 地块,不得在该地块进行任何施工或声称实施任何买卖交易,不得干扰原告的使用权、安静占有权及享用权,直至本案终审裁决或法院另行裁定;

4.其他法院认为适当的救济;

5.利息补偿;

6.本案诉讼程序产生的诉讼费用及相关费用;

二、裁决或判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法院尚未作出判决或裁决,亦未收到法院已颁发临时禁令或保全措施的裁定。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因法院尚未开庭审理,涉案损害赔偿金额尚未明确,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无法可靠估计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应对措施

赞比亚耐普已登记办理该案件所涉土地产权证书,依法享有所有权。

1.公司及子公司正在核查并准备相关土地权属文件、转让文件、公司授权文件、印章使用记录、董事决议等历史交易背景材料,依法保障公司合法权利;

2.公司及子公司将尽快聘请赞比亚当地专业律师,积极准备应诉材料,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3.公司将继续关注案件进展,评估和解、调解或其他争议解决方式的可行性。必要时依法提出抗辩、反诉、申请撤销禁令或其他法律措施。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赞比亚耐普目前不受该案件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五、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诉讼事项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其他正在执行的诉讼共三起,均为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公司均为原告,涉及金额合计人民币 13.88 万元。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六、备查文件

1.赞比亚高等法院传票(Writ ofSummons);

2.原告起诉状(Statement of Claim)。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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