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78,435.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1.96%,均系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光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安徽光智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履约担保、银行承兑汇票、法人账户透支、衍生交易、供应链融资等事项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6,500万元,各子公司之间额度可相互调剂,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担保涉及事项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2026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了上述事项。
2.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公司在不改变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预计的前提下,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中,将安徽光智及其子公司未使用的担保额度21,000万元调剂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光智全谱科技有限公司。调剂后,公司为安徽光智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65,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剂担保额度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安徽琅发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琅发商贸”)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为安徽光智和琅发商贸签订的《销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所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的保证责任。
上述担保事项均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后,公司为安徽光智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71,990万元,尚余担保额度93,51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0MA2TCT8W4U
3.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9日
4.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经济开发区南京路100号
5.法定代表人:朱世彬
6.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0万元
7.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等。(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413,387 | 456,832 |
| 负债总额 | 280,938 | 309,352 |
| 净资产 | 132,449 | 147,480 |
| 资产负债率 | 67.96% | 67.72% |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5 年度(经审计) | 2026 年 1—6 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184,993 | 108,188 |
| 利润总额 | 10,342 | 2,159 |
| 净利润 | 8,428 | 1,632 |
9.安徽光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安徽光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股权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琅发商贸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安徽琅发商贸有限公司
2.债务人(被担保方):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在最高债权限额内,债权人与债务人在最高额保证期间所发生的所有债权应付货款、逾期付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因债务人违约,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78,435.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1.96%,均系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安徽琅发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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