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3日通过电话、邮件、专人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董事长俞黎明先生主持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原定激励对象合计210人,其中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92人、股票期权激励对象201人。现有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自愿放弃,公司董事会根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207人,其中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88人、股票期权激励对象198人。上述离职及放弃人员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份额重新分配给其余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总授予数量保持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胡安庆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10月16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8名激励对象授予239.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13元/股;向符合条件的198名激励对象授予262.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4.26元/份。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胡安庆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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