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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电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提议未来三年分红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4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提议未来三年分红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BIGGERING (BVI) HOLDINGS CO., LTD.出具的《关于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未来三年分红的提议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议情况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切实回报全体投资者,结合当前公司稳健的经营情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BIGGERING (BVI) HOLDINGS CO., LTD.提议:

建议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未发生超出既定计划的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需求,且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针对 2026 会计年度实施的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2 亿元。如果公司 2027 及2028 会计年度经营业绩持续增长,建议公司考虑以 2026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基础,结合实际经营情况逐年适当提高2027 及 2028 会计年度的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以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年度现金分红总额指就该会计年度实施的中期及年度现金分红合计金额(含税),包括公司向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以及根据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可视同现金分红的以现金为对价并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金额。

具体利润方案由公司根据财务情况、未分配利润、现金流状况、公司发展规划及结合自身经营等情况制定,并报董事会以及股东会审议确定。

控股股东承诺在相关股东会审议相关分红方案时投赞成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对上述提议内容认真研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届时经营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利润分配方案,优化股东回报安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提议仅代表控股股东的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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