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5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5 日的 9:15 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高新区丰达路65号公司会议室。
5、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本公司副董事长何海晏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8、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86人,代表 188名股东,代表股份173,704,1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678%。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人,代表 6名股东,代表股份 172,085,2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7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2人,代表股份 1,618,9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83人,代表 183名股东,代表股份 1,723,9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71%。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人,代表 1名股东,代表股份 10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2 人,代表股份 1,618,9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5%。
9、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
| 1.00 |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73,421,079 | 99.8370% | 269,000 | 0.1549% | 14,100 | 0.0081%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440,801 | 83.5779% | 269,000 | 15.6041% | 14,100 | 0.8179% | 0 |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柴玲、王念慈
3、结论性意见: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经办律师签字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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