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郑冰心 | 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 3,440,516 | 1.9111%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 郑冰心 | 不超过2,500,000 | 1.3887%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 | 根据市场价格和减持方式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自身资金需求 |
(一) 单个主体拟在 3 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本次减持主体郑冰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拟在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公司此前已经对本次减持计划进行了首次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9月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8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郑冰心的承诺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相关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股东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未来 12个月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其他重大负面事项或重大风险。
该股东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 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在实施减持计划期间,将严格遵守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郑冰心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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