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2026年10 月9 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鉴于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6,000 股实施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于 2026年 10月9 日召开的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原来的 180,028,468 股变更为179,952,468 股,注册资本将由原来的 180,028,468 元变更为 179,952,468 元。
公司将于 2026 年 10 月 13 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公示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之日起 45 日内,债权人可持有效债权证明材料,向公司请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逾期未提出前述请求的,不影响其债权效力,公司仍将按照原债权文件约定履行相关债务及义务。本次减资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另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另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应提交由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武汉市经开区(汉南区)兴城大道 499 号开特汽车电子工业园
2、申报时间:2026 年 10 月 13 日-2026 年 11 月 27 日(工作日 9:00-11:30;14:00-17:00)
3、联系人:李元志
4、联系电话:027-50752908
5、邮政编码:430000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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