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经开区(汉南区)兴城大道 499号开特汽车电子工业园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海法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9,429,5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11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8,076,5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596%。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人,出席 8 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441,02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郑海法、李元志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王惠聪、郑传发、郑冰心、武汉和瑞绅投资有限公司、郑静、郝恺未出席本次股东会。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9,429,51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一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 | 1,244,821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叶凯、罗心悦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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