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37.9940 万股(即预留权益),因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明确授予的激励对象而失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4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2025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2025 年 6 月 17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对海利股份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湘国资函〔2025〕43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
4、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5、2025 年9月30 日至2025 年10 月10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10 月11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6、2025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5 年10 月17 日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5 年10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
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8、2025 年11 月18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和《过户登记确认书》。在确定授予日后的缴纳股权激励款项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减少认购股份数,涉及股数80,000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23 人,首次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30.00 万股。
9、2026 年3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以每股3.27 元,回购注销489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 2026 年 6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二、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 个月内明确,超过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5 年10 月16 日经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应在2026 年 10 月15 日前完成授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37.9940 万股股票在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 个月内未明确激励对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上述规定,该预留权益失效。
三、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失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失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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