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9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2026年10月8日,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50)。
3、2026年10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7名调整为86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60万股调整为659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85%。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调整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调整。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授予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以2026年10月14日为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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