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10月8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10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 票。
鉴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7 名调整为86 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60 万股调整为659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85%。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关联董事沈晓青、徐继坤、李文君、周阳、韦丽娜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2026-054号)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 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同意确定以2026年10月14日为授予日,向8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59万股。
关联董事沈晓青、徐继坤、李文君、周阳、韦丽娜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6-055号)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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