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10 月 9 日以专人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联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8名调整为7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相关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8名调整为7名。依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6-06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唐联生先生、谢晓丽女士、蒲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3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前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非职工代表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6-070)。
2.议案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4.01、《提名唐联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4.02、《提名谢晓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提名蒲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黎仁华先生、居平先生、陈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 3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中黎仁华先生自 2022 年 2 月 8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鉴于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6年,结合已任职年限,黎仁华先生任期至 2028 年 2 月 7 日。公司将在其任期届满前及时完成独立董事的选举工作)。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非职工代表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6-070)。
2.议案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5.01、《提名黎仁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5.02、《提名居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提名陈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2026 年10月30日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6-07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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