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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 传 媒:关于诉讼案件执行进展的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案件执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粤01执3555号之四十三】,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关于案件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3月17日和2017年5月25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相关人员被公安机关立案的公告》(2016-013)和《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检察院起诉书的公告》(2017-032)。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3日公开开庭审理本案。2018年5月25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6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2018-030)。一审判决后,原审被告人叶玫、乔旭东、周思海提出上诉。2020年7月14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18)粤刑终881号】。

二、《刑事判决书》及执行情况

(一) 2020年7月14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18)粤刑终881号】。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号:2020-034)。

(二) 2020年9月1日,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划转的关于【(2018)粤刑终881号】案的执行款共计56,293,644.71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诉讼案件执行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20-051)。

(三) 2020年9月11日,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划转的关于【(2018)粤刑终881号】案的执行款共计102,584,548.40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诉讼案件执行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20-052)。

(四) 2020年11月10日,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划转的关于【(2018)粤刑终881号】案的执行款共计357万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诉讼案件执行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20-067)。

(五) 2021年11月10日,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划转的关于【(2018)粤刑终881号】案的执行款共计3,476,936.55元。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诉讼案件执行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21-052)。

(六) 2022年4月2日,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划转的关于【(2018)粤刑终881号】案的执行款共计12,962,917.01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诉讼案件执行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22-004)。

三、本次诉讼案件执行的进展情况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粤01执3555号之四十三】主要内容如下: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粤刑终881号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判决判处追缴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州日报新媒体有限公司被骗的现金和粤传媒股票,返还给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州日报新媒体有限公司(公安机关已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根据本判项执行)。

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解除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叶玫持有的粤传媒股票1370674股首发后限售股的质押;

二、解除对被执行人叶玫持有的粤传媒股票1370674股首发后限售股及分红的冻结;

三、将被执行人叶玫持有的粤传媒股票1370674股首发后限售股及分红过户给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对公司的影响情况及风险提示

鉴于本裁定尚在执行阶段,本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粤01执3555号之四十三】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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