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处置部分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处置房产事项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产权交易平台,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拟处置房产的评估结果已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挂牌价格以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定价基础确定,拟挂牌底价为 2,770 万元。交易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现阶段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若公司之关联方通过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拍得该房产而导致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该项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交易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盘活现有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先锋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报业”)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产权交易平台,以公开挂牌处置的方式对外出售先锋报业所拥有的广州市越秀区海珠中路101号首层及广州市越秀区海珠中路97号32套房产,共计33项房产(以下简称“海珠中路大楼”)。拟处置房产的评估结果已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挂牌价格以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定价基础确定,拟挂牌底价为2,770万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拟处置房产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处置的海珠中路大楼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建筑面积2,537.94m<sup>2</sup>,包括广州市越秀区海珠中路101号首层及广州市越秀区海珠中路97号1-9层32套房产,共计33项房产。广州市越秀区海珠中路101号首层、97号首层证载用途为商业,广州市越秀区海珠中路97号2-9层证载用途为办公。
(二)估价情况
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深圳市国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房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国策评报字[2026]GZ第00941号)。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为2026年8月31日,本次评估选取市场法评估结果为最终评估结果,海珠中路大楼账面原值为22,286,200.00元,已计提折旧20,593,459.93元,账面净值为1,692,740.07元,评估价值为25,639,900元(含增值税5%)。
(三)权属情况说明
海珠中路大楼已对外出租,其权属方为先锋报业,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无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处置方式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 32 号)相关规定,上述房产将通过产权交易平台以公开挂牌方式处置,挂牌价格以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定价基础确定,拟挂牌底价为 2,770 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以公开挂牌结果为准。
四、涉及处置房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处置房产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处置房产事项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交易的进展情况。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尚不确定。若公司之关联方通过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拍得该房产而导致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披露义务,披露该项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本次处置房产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处置房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处置部分房产事项,有利于盘活现有资产,有效回笼资金并提升资产运营效率。本次房产处置的预计收益 2,507.23 万元,约占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7.23%,最终影响金额以处置完成后会计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鉴于本次出售房产是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处置完成情况存在不确定性,预计获得的收益及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尚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国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国策评报字[2026]GZ第00941号)。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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