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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鼎控股: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73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65.9436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148%。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2026 年10 月16 日。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 年 8 月 12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5))。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按照规定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票通过了相关议案,律师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9月4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并于2024年9月4日披露了《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53)。

3、2024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6)。

4、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4年9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如下:鉴于此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将以上员工个人原因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余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对象人数由388名变更为38名,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仍为946.99万股。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4年9月13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票通过了前述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披露的鹏鼎控股《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2024年10月15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

5、公司于2025 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对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17.70元。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5 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批准对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0,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2025年6月9日,本次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办理完成。

7、2025 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部分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5年10月16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75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61.1412 万股。

8、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对3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4,384股限制性股票;以及因2024年公司业绩未完全达成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对应374名在职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解除限售的178,174股限制性股票,合计262,55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17.70元/股。

9、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3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4,384股限制性股票;以及因2024年公司业绩未完全达成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对应374名在职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解除限售的178,174股限制性股票,合计262,55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6年6月2日,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办理完成。

10、2026 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部分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一)限售期

根据《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30%。

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 年9月13日,股票上市日为2024年10 月15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将于 2026 年10 月14 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情况说明

授予权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考核要求: 授予权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条件需满足: 202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营业收入达成率为指标,具体考核方式如下: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6]第10008号),公司2025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42%,营业收入为39,147,009,392.27元人民币,根据公开数据,按照申银万国行业分类标准,在电子-元件-印制电路板行业上市公司中选取与公司主营业务和产品相关的31家上市公司作为同行业样本
考核目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A)营业收入达成率(B=当年实际营业收入/目标营业收入)
目标值(Am)触发值(An)目标营业收入(人民币:亿元)目标值(Bm)触发值(Bn)
2025年高于当年行业平均的50%10%428100%80%
考核目标达成情况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A)A>Am,且A>AnX1=50%
An<X1=(A-An)/(Am-An)*50%X1=(A-An)/(Am-An)*50%
AX1=0%X1=0%
营业收入达成率(B)B>BmX2=50%
Bn<X2=B*50%X2=B*50%
BX2=0%X2=0%
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为:X=X1+X2
注:行业平均值选取按照申银万国行业分类标准,在电子-元件-印制电路板行业上市公司中选取与公司主营业务和产品相关的31家上市公司作为同行业样本(剔除ST公司)。在年度考核过程中行业样本若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董事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剔除或更换。同行业样本公司
证券简称
002384.SZ东山精密
002916.SZ深南电路
603228.SH景旺电子
002463.SZ沪电股份
300476.SZ胜宏科技
002815.SZ崇达技术
000823.SZ超声电子
002436.SZ兴森科技
603920.SH世运电路
002913.SZ奥士康
300657.SZ弘信电子
688183.SH生益电子
603328.SH依顿电子
600601.SH方正科技
300903.SZ科翔股份
603936.SH博敏电子
002579.SZ中京电子
603386.SH骏亚科技
300739.SZ明阳电路
301282.SZ金禄电子
300852.SZ四会富仕
300814.SZ中富电路
301132.SZ满坤科技
605058.SH澳弘电子
301366.SZ一博科技
605258.SH协和电子
002134.SZ天津普林
301041.SZ金百泽
300964.SZ本川智能
688655.SH迅捷兴
920821.BJ则成电子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司按照公司内部《员工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锁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可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中除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外,其余373名激励对象考核B级以上,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考核结果ABCD
解锁比例100.00%100.00%0.00%0.00%
激励对象按照公司业绩考核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解除限售,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期,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部分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到期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其余当期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后续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6 年10 月 16 日。

2、本次解除限售人数:373 人。

3、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65.9436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148%。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数量(万股)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373人)925.9900265.943628.7199%
合计925.9900265.943628.7199%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对3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4,384股限制性股票;以及因2025年公司业绩未完全达成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对应374名在职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解除限售的178,174股限制性股票,合计262,55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17.7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在本次解除限售前已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4,000 股限制性股票后续将由公司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进行回购注销。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本结构股本
变更前本次变动股份数量(股)变更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6,756,7430.29%-2,659,4364,097,3070.1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2,310,779,91599.71%2,659,4362,313,439,35199.82%
三、股本总计2,317,536,658100.00%02,317,536,658100.00%

注:本次股份结构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为准。

五、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本结构 股本 变更前 本次变动 股份数量 (股) 变更后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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