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相关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6 年 10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沈庆芳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周红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经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全体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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