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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安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的名称: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辰安科技

股票代码:30052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谦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谦璞多策略战略机遇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编号:SGD531”)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伟德路6 号502-15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学路322 号304 室

权益变动性质:被动稀释(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十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安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辰安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未来股份增减计划....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1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海谦璞、信息披露义务人指上海谦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辰安科技、上市公司、公司指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致使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由5.19%变动为3.99%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指《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指如无特别说明,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基金名称谦璞多策略战略机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备案编号SGD531
管理人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管理人名称上海谦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法定代表人陈实
管理人注册资本1,000万元
管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332322778J
管理人宗旨和业务范围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管理人经营期限自2015年03月04日至2035年03月03日
管理人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伟德路6号502-15室
管理人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学路322号304室
管理人的主要股东陈实持股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职务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陈实男中国中国执行董事、总经理无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相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辰安科技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未来股份增减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致使公司总股本增加,进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降至 3.9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上市公司持有股份 5%以上的股东。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做出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决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辰安科技股份数量为12,079,500 股,占辰安科技总股本 232,637,638 股的 5.1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辰安科技股份数量为 12,079,500 股,占辰安科技变动后总股本 302,428,929股的 3.99%。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上海谦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谦璞多策略战略机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无限售条件股份12,079,5005.19%12,079,5003.9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9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791,291股。

本次发行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其持股比例由5.19%被动稀释至3.99%。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2,079,5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232,637,638股的5.1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2,079,500股,占公司变动后总股本302,428,929股的3.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辰安科技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谦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谦璞多策略战略机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编号:SGD531”)

法定代表人:

陈实

2026 年 10 月 13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谦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谦璞多策略战略机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编号:SGD531”)

法定代表人:

陈实

2026 年 10 月 13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1号楼
股票简称辰安科技股票代码30052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谦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上海市杨浦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因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致使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12,079,500股持股比例:5.1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12,079,500股持股比例:3.9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1、时间: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完成之日2、方式:因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致使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注:不适用,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谦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谦璞多策略战略机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编号:SGD531”)

法定代表人:

陈实

2026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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