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五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长沙经开区区块大元路 37 号五新总部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薪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主持本次会议,经董事会过半数董事推举,由董事张维友先生主持会议。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通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召集、召开、审议等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6,489,6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4 27% 。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 1人,董事王薪程、杨贞柿、郑怀臣、周兰、刘
敦文、田仲初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3.公司在任高级管理人员 4 人,列席 1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6,489,66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 0.00 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00%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6,489,66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 0.00 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00%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熊林、张熙子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湖南五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
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五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湖南五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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