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对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达到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相关披露标准。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及相关公告。
截至 2026 年10 月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 6,710.73 万元,均为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诉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61%。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业务相关方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附表一: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被起诉或被申请人被提起仲裁所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
| 编号 | 案件编号 | 原告 | 被告 | 受理法院 | 所涉事项 | 案由 | 案件进展 | 收到时间 | 金额(万元) |
| 1 | (2026)鄂0104民初14790号 | 洪英群 | 被告一:建泰建设有限公司被告二:武汉华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广东正升建筑有限公司 |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 华发都荟天地项目C地块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一标段)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未开庭 | 2026/10/8 | 2,595.93 |
| 2 | (2026)鄂0104民初14883号 | 洪英群 | 被告一:建泰建设有限公司被告二:武汉华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广东正升建筑有限公司 |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 华发都荟天地项目C地块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二标段)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未开庭 | 2026/10/9 | 2,341.57 |
| 涉案标的金额小计 | 4,937.50 | ||||||||
注:其余案件为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的小额诉讼案件共 30 件,均为单笔涉案金额 1,000 万元以下的案件,合计金额为 1,773.2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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