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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业股份: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对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达到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相关披露标准。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及相关公告。

截至 2026 年10 月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 6,710.73 万元,均为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诉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61%。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业务相关方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附表一: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被起诉或被申请人被提起仲裁所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

编号案件编号原告被告受理法院所涉事项案由案件进展收到时间金额(万元)
1(2026)鄂0104民初14790号洪英群被告一:建泰建设有限公司被告二:武汉华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广东正升建筑有限公司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华发都荟天地项目C地块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一标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未开庭2026/10/82,595.93
2(2026)鄂0104民初14883号洪英群被告一:建泰建设有限公司被告二:武汉华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广东正升建筑有限公司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华发都荟天地项目C地块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二标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未开庭2026/10/92,341.57
涉案标的金额小计4,937.50

注:其余案件为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的小额诉讼案件共 30 件,均为单笔涉案金额 1,000 万元以下的案件,合计金额为 1,773.2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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