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 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 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9月7 日及 2026 年 9 月 1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二、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股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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