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康鹏科技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10 月9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祁连山南路2891 弄 200 号1幢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50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50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269,147,110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269,147,110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52.2668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52.2668 |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519,375,000 股,其中公司回购账户的股份数量为4,426,028 股,回购账户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14,948,972 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杨建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与表决方法、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7人,独立董事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张熙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普通股 | 266,142,501 | 98.8836 | 2,549,903 | 0.9474 | 454,706 | 0.1690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方晓杰律师、司马臻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审议的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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