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用途及投资总额均不变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将“节能窗配套中空玻璃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1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的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7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8.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0,652.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370.2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2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9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森鹰窗业南京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4,375.87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0,875.87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5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含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公司使用32,905.67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
截至2026年8月31日,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投资进度 |
| 1 | 哈尔滨年产15万平方米定制节能木窗建设项目 | 24,820.69 | - | - | - |
| 2 | 南京年产25万平方米定制节能木窗项目 | 37,525.21 | 2,884.24 | 2,884.24 | 100.00% |
| 3 | 年产15万平方米节能UPVC窗项目 | - | 8,684.69 | 2,947.71 | 33.94% |
| 4 | 年产30万平方米定制节能铝合金窗项目 | - | 19,679.36 | 7,740.17 | 39.33% |
| 5 | 节能窗配套铝材板框产能提升项目 | - | 17,692.52 | 11,785.53 | 66.61% |
| 6 | 节能窗配套中空玻璃智能制造项目 | - | 13,405.09 | 10,518.22 | 78.46% |
| 7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100.00% |
| 合计 | 67,345.90 | 67,345.90 | 40,875.87 | - | |
注1:2023年1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终止了“南京年产25万平方米定制节能木窗项目”(简称项目2)募集资金投入,而“年产30万平方米定制节能铝合金窗项目”(简称项目4)是在项目2基础上继续投入建设,故项目2投资进度为100%,项目2与项目4合并一起计算收益。 注2: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披露的金额为准。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等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将“节能窗配套中空玻璃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1月。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项目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1 | 节能窗配套中空玻璃智能制造项目 | 2026年9月 | 2027年1月 |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2022年以来,房地产市场整体处于深度调整阶段,我国窗产业同步经历“从增量到存量”的结构性转换;受房地产传导、居民装修预算收缩等因素影响,中高端门窗消费需求有所减弱,节能窗行业持续承压。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积极推进渠道转型、产品结构调整与产能布局优化,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节奏亦秉持更为审慎的原则。
“节能窗配套中空玻璃智能制造项目”旨在完善多品类节能窗配套产能、提升自主配套率,实现产成品与配套产能的协同。该项目虽在立项时经过较为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为进口定制化全自动中空玻璃生产线(主设备为奥地利LiSEC定制化全套生产线),其采购交付、到厂安装及调试周期较预期更长;且该等设备自动化程度高,需与公司现有铝材加工、成装等智能化生产线及生产管理系统进行自动联机与数据对接,联机调试、无负荷及带负荷试生产、产品品质与运行稳定性验证尚需一定周期。为确保设备投产后运行稳妥、产品品质稳定,避免仓促投产带来的质量与安全风险,结合当前外部经营环境及公司业务转型节奏,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6年9月调整至2027年1月。本次延期仅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化。
(三)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实时关注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情况,制定实施计划,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统筹,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同时还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的变化,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后续实施。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战略、业务布局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用途及投资总额均不变。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和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用途及投资总额均不变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将“节能窗配套中空玻璃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1月。董事会认为本次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战略需求以及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战略、业务布局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集资金延期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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