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开户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我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航图

股票代码:688066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张燕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2:王宇翔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3:北京航星盈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宇翔

住所或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甲 23 号3 号楼 1 层 1169

股份变动性质:被动稀释、股份减少(司法拍卖)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6 年10 月 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张燕、王宇翔、北京航星盈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上市公司指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指因司法裁定以及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减少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指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之和如存在尾数差异,均系因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张燕基本情况

(1)姓名:张燕

(2)性别:女

(3)国籍:中国

(4)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5)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王宇翔基本情况

(1)姓名:王宇翔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5)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三)北京航星盈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航星盈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2)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甲23 号 3号楼1 层1169

(3)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宇翔

(4)注册资本:120 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18259637L

(6)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7)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2014 年11 月25 日至长期

(9)主要股东:东台航星盈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航星盈创99.00%的股权,王宇翔持有航星盈创1.00%的股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王宇翔男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国中国无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姓名关联关系
王宇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张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北京航星盈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王宇翔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宇翔先生担任北京航星盈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控制北京航星盈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王宇翔先生与张燕女士系夫妻关系,王宇翔先生、张燕女士与北京航星盈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执行法院裁定导致股份被动减少、被动稀释所致的持股比例下降。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313,311 股,占公司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263,329,417 股的比例为 23.6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下降至60,478,025 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 306,853,541 股(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的比例下降至 19.71%。

二、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 12个月内,信息披露人不排除被继续处置其拥有航天宏图股份的可能。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未来12 个月内,无主动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涉及债务纠纷持有的 56,201,905 股(包含本次司法拍卖过户的股份)公司股票被冻结及轮候冻结,以及部分冻结股份处于司法拍卖期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3 日及 2026 年 9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68)。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涉及债务纠纷等,存在股份被司法拍卖产生被动减持的可能。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62,313,311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263,329,417 股(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23.6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60,478,025 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 306,853,541 股(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的 19.71%,详细情况如下:

姓名变动前变动后
持股数(股)持股比例(%)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张燕48,649,02418.4746,813,73815.26
王宇翔7,552,8812.877,552,8812.46
北京航星盈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6,111,4062.326,111,4061.99
合计62,313,31123.6660,478,02519.71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被动稀释导致权益变动的情况

公司可转债“宏图转债”自 2023 年 6 月 2 日开始转股,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累计转股 43,524,124 股,公司总股本从 263,329,417 股增加至306,853,541 股,导致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司法拍卖导致权益变动的情况

东方时空大数据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就与公司的《还款合同》涉及的债务纠纷向海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在本次诉讼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共同被告人对前述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收到了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阳法院”)发来的司法拍卖通知书。海阳法院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0535/07,户名:海阳市人民法院)公开拍卖王宇翔先生持有的公司 4,743,302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及张燕女士持有的公司 2,597,839 股无限售流 通 股 股 票 ; 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 通 过 淘 宝 网 司 法 拍 卖 网 络 平 台(https://sf.taobao.com/0535/07,户名:海阳市人民法院)公开拍卖张燕女士持有的

1,835,286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19 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公司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查询获悉,张燕女士持有的公司4,433,125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进行了两轮公开拍卖活动,因无人出价拍卖均已流拍。海阳法院又于2026 年9 月17 日10 时至2026 年11月16 日 10 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变卖。

2026年9月24日,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成交确认书》,确认变卖结果如下:

用户姓名谢恺通过竞买号U7091于2026年9月24日14点47分17秒,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开展的“张燕持有的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835,286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2026 年 9月 30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收到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裁决书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张燕女士被司法拍卖的 1,835,286 股公司股份已于2026 年9月30 日完成过户登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张燕持有的公司2,597,839 股股票仍处于公开拍卖的期间,拍卖期为2026 年9月17 日10 时至2026 年11月16 日 10 时(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拍卖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宇翔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燕女士合计被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54,366,619 股(已剔除本次拍卖过户的股份),占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 60,478,025 股的比例为 89.89%,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 17.72%。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股份数量占其持股总数和公司股本总数比例较高,如后续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败诉,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法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不排除该部分冻结股份未来将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产生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点。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河南省鹤壁市
股票简称*ST航图股票代码68806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张燕、王宇翔、北京航星盈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甲23号3号楼1层1169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继承□ 赠与□其他☑(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普通股持股数量:62,313,311股持股比例:23.6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后持股数量:60,478,025股变动后持股比例:19.71%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本页无正文,为《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张燕

信息披露义务人2:王宇翔

信息披露义务人3:北京航星盈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王宇翔

买受人:谢恺

签署日期:

2026 年 10 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张燕

信息披露义务人2:王宇翔

信息披露义务人3:北京航星盈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

2026 年 10 月8日

原文链接
多空观点 观点仅供交流,不构成投资建议
点赞
踩一踩
收藏
分享

评论 (0)

0/200
声明:社区内容仅代表用户个人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