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26-36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深圳市思迅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迅软件”) 13.50%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792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本次交易的注册申请。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方出具的主要承诺情况具体如下(本公告中的简称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注册稿)》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承诺的主要内容 |
| 关于提供资料 | 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保证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并对所提供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包括损失赔偿在 内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 真实性、准确性 | |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本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 | 承诺的主要内容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损害投资者 |
| 关于无重大违 法违规的承诺 函 | 关的除外),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其他未 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3、本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不存在未按 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遣责等失信情况。 4、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资金被本公司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5、本公司保证上述声明、承诺与保证是真实的、准确的及完整的,不存在任何 虚假、故意隐瞒或引人误解之情形。上述承诺函一经作出即生效且不可撤销,如 违反上述声明、承诺与保证,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关于不存在不 得参与任何上 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的承诺 函 | 1、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 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 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并做出相关生效裁判的情形。本公司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的情形。 2、上述声明、承诺与保证一经作出即生效且不可撤销,如违反上述声明、承诺 与保证,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关于不存在内 幕交易的承诺 函 |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 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 2、上述承诺一经作出即生效且不可撤销,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1、公司对相关事宜进行磋商时,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尽可能缩小知 | |
| 关于本次交易 采取的保密措 施及保密制度 的说明 | 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2、公司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多次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 格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内幕信息,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3、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编制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4、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以及参与制订、论证、决策等环节的其他内幕信息 知情人均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5、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6、在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交易协议设有保密条款,约定双方对本次交易的相 | |
| 上市公司 关于提供资料 控股股东、 真实性、准确性 实际控制 和完整性的声 人,全体董 明与承诺函 事及高级 | 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1、本人承诺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 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资料纸质版与电子版均真实、 完整、准确,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获得合 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保证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并对所提供信息 | |
| Shiji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 ||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承诺的主要内容 |
| 管理人员 |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出具的说明与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包括损失赔偿在内的法律责任。3、本人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本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5、上述声明、承诺与保证一经作出即生效且不可撤销,如违反上述声明、承诺与保证,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关于无重大违法违规的承诺函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2、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其他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3、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遣责等失信情况。4、本人保证上述声明、承诺与保证是真实的、准确的及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故意隐瞒或引人误解之情形。本承诺函一经作出即生效且不可撤销,如有违反上述声明、承诺与保证,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承诺函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作出相关生效裁判的情形。本人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2、上述声明、承诺与保证一经作出即生效且不可撤销,如违反上述声明、承诺与保证,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承诺方 承诺事项 关于不存在内 幕交易的承诺 函 | 承诺的主要内容 (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因涉嫌 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36个 月内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决 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作出相关生效裁判的情形。本人不存在不 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2、上述声明、承诺与保证一经作出即生效且不可撤销,如违反上述声明、承诺 与保证,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本人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内 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 2、上述承诺一经作出即生效且不可撤销,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 | |
| 自本次预案披 露之日起至实 施完毕期间的 股份减持计划 | 应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不存在减持上市 公司股份的计划。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承诺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上述承诺一经作出即生效且不可撤销,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 |
| 关于本次交易 摊薄即期回报 及采取填补回 报措施的承诺 函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 活动,不会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 3、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者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在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以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8、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者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 |
二、交易对方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承诺的主要内容 |
| 上海云 | 关于提供资料 | 1、本人/本企业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 |
| 鑫、张育宏和张伟 |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 | 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本人/本企业承诺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资料纸质版与电子版均真实、完整、准确,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获得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本企业将暂停转让本人/本企业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本企业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4、上述声明、承诺与保证一经作出即生效。本人/本企业在本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 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说明与承诺函 | 1、本人/本企业已依法履行了标的公司章程规定的作为标的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出资及/或股份受让价款均系自有资金,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迟延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作为标的公司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标的公司为依据其适用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因本人/本企业的行为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本人/本企业作为标的公司股东,在股东主体资格方面不存在任何瑕疵或有争议的情形。2、本人/本企业合法持有标的资产,对标的资产拥有合法、完整的处置权利,不存在代他人持有或委托他人持有标的资产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期权安排、收益权安排或其他任何代表其他方利益的情形。3、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标的资产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权属纠纷,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权利负担或其他第三方权利。本人/本企业不存在任何限制标的资产转让的合同、协议,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标的资产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其他任何限制其转让的情形。4、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标的资产根据本人/本企业与上市公司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完成权属变更不存在任何权属方面的实质性法律障碍。5、上述声明、承诺与保证一经作出即生效。本人/本企业在本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
|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 | (上海云鑫)1、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和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 | |
|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承诺函 | 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作出相关生效裁判的情形。本公司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2、上述声明、承诺与保证一经作出即生效。本公司在本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
| (张育宏和张伟)1、本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作出相关生效裁判的情形。本人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2、上述声明、承诺与保证一经作出即生效。本人在本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
|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承诺 | (上海云鑫)1、本企业作为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承诺并保证:本企业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企业控股股东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2、上述声明、承诺与保证一经作出即生效。本企业在本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
| 函 | (张育宏和张伟)1、本人作为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承诺并保证:本人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2、上述声明、承诺与保证一经作出即生效。本人在本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 | (上海云鑫)1、本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前述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规则办理。3、如前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4、上述声明、承诺与保证一经作出即生效。如违反上述声明、承诺与保证,本公司将根据适用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张育宏和张伟)1、本人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2、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本人签署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协议约定的解锁条件(如有)情况下,本人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规则办理。3、如前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人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
三、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承诺的主要内容 |
| 4、上述声明、承诺与保证一经作出即生效。如违反上述声明、承诺与保证,本人将根据适用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关于主体资格的承诺函 | (上海云鑫)1、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本公司不存在根据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其现行有效《公司章程》的规定可能导致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前终止的情形,本公司具备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2、上述声明、承诺与保证一经作出即生效。本公司在本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
| (张育宏和张伟)1、本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本人所作出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行为均出于本人真实意思表示,不受任何人干涉,亦不存在损害任何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情形。2、上述声明、承诺与保证一经作出即生效。本人在本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
| 关于最近五年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函 | (上海云鑫)1、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2、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况等。3、上述声明、承诺与保证一经作出即生效。本公司在本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
| (张育宏和张伟)1、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2、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况等。3、上述声明、承诺与保证一经作出即生效。本人在本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承诺的主要内容 |
| 标的公 司 | 关于提供资料 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的声 明与承诺函 | 1、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 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公司承诺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 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资料纸质版与电子版均真实、完 整、准确,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获得合法授 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保证 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 |
| 其他事项。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与本公司相关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5、上述声明、承诺与保证一经作出即生效。本公司在本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
|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承诺函 | 1、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和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作出相关生效裁判的情形。本公司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2、上述声明、承诺与保证一经作出即生效。本公司在本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
|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承诺函 |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2、上述声明、承诺与保证一经作出即生效。本公司在本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
| 关于无重大违法违规的承诺函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2、本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其他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3、本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遣责等失信情况。4、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资金被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5、本公司保证上述声明、承诺与保证是真实的、准确的及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故意隐瞒或引人误解之情形。上述承诺函一经作出即生效且不可撤销,如违反上述声明、承诺与保证,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标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 | 1、本人承诺并保证本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资料纸质版与电子版均真实、完整、准确,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获得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本人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本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2、本人保证本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出具的说明与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本人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将及时按照上市公司及其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要求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上述声明、承诺与保证一经作出即生效且不可撤销,如违反上述声明、承诺与保证,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承诺函 | 1、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作出相关生效裁判的情形。本人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2、上述声明、承诺与保证一经作出即生效且不可撤销,如违反上述声明、承诺与保证,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承诺函 | 1、本人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2、上述承诺一经作出即生效且不可撤销,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关于无重大违法违规的承诺函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2、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3、本人最近三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的情形。4、本人保证上述声明、承诺与保证是真实的、准确的及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故意隐瞒或误导之情形。5、本承诺函一经作出即生效且不可撤销,如有违反上述声明、承诺与保证,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截至本公告日,各承诺方未出现违背上述相应承诺的情形,公司将继续督促各承诺方履行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6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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