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受让资本公积转增的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
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股份”、“公司”)重整投资人受让资本公积转增的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金科股份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为重整投资人在公司重整程序中取得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2024 年 4 月 22 日,金科股份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送达的(2024)渝 05 破申 129 号《民事裁定书》,五中院正式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
2025 年 5 月 10 日,金科股份收到五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五中院裁定批准《金科股份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2025 年 9 月 11 日,公司为执行《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转增的 5,294,365,816 股股份已全部登记至管理人开立的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至此,公司总股本由 5,339,715,816 股增加至 10,634,081,632 股。
2025年 9 月 1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管理人已将3,000,000,000 股转增股票由管理人证券账户(即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过户至全体重整投资人指定主体证券账户,其中:向各重整产业投资人指定主体共计划转1,200,000,000 股,向各重整财务投资人指定主体共计划转 1,800,000,000 股。
公司重整财务投资人指定实施主体受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重整财务投资人名称 | 指定持股主体名称 | 指定持股主体受让股票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锁定期限(月) |
| 1 | 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川发细分行业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川发细分行业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90,000,000.00 | 1.7944% | 自登记至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 2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兴宝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兴宝信托—瑶光益得6号资产服务信托 | 153,000,000.00 | 1.4449% | |
| 3 | 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长城资本凤凰 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长城资本凤凰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0,000,000.00 | 1.8888% | |
| 4 | 青岛兴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青岛兴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200,000.00 | 0.1813% | |
| 5 | 青岛兴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青岛兴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800,000.00 | 0.1587% | |
| 6 |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重信·开阳24015·煜泰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信·开阳24015·煜泰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48,000,000.00 | 0.4533% | |
| 7 | 海南陆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陆和寰升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海南陆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陆和寰升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96,153,846.00 | 0.9081% | |
| 8 | 北京福石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福石重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0.1889% | |
| 陈永亮 | 76,153,846.00 | 0.7192% | |||
| 9 | 北京昊青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昊青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北京昊青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昊青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0,000,000.00 | 0.4722% | |
| 10 | 天津启重圣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天津启重圣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000.00 | 0.4722% | |
| 11 | 徐斌 | 徐斌 | 36,000,000.00 | 0.3400% | |
| 12 | 彭梓耘 | 彭梓耘 | 30,000,000.00 | 0.2833% | |
| 13 | 深圳市信庭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市信庭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000.00 | 0.4722% | |
| 14 | 成都鑫唐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都鑫唐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9,792,308.00 | 1.4146% | |
| 15 | 上海神投日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神投日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000,000.00 | 0.3778% | |
| 16 | 海南陆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陆和寰升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海南陆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陆和寰升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9,230,769.00 | 0.1816% | |
| 17 | 杭州紫鹊企业管理顾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杭州紫鹊企业管理顾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900,000.00 | 0.2918% | |
| 18 | 杭州智享鑫生丙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杭州智享鑫生丙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000.00 | 0.1889% | |
| 19 | 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久银久利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2,500,000.00 | 0.4014% | |
| 北京久荣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500,000.00 | 0.0708% | |||
| 20 | 苏州金源宏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苏州金源宏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4,000,000.00 | 0.3211% | |
| 21 | 山东圆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圆融投资股票多空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山东圆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圆融投资股票多空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0,000,000.00 | 0.2833% | |
| 22 | 张鑫 | 张鑫 | 50,000,000.00 | 0.4722% | |
| 23 | 王科君 | 王科君 | 150,000,000.00 | 1.4166% | |
| 24 | 单小飞 | 单小飞 | 140,769,231.00 | 1.3294% | |
| 25 | 马涛 | 马涛 | 50,000,000.00 | 0.4722% | |
| 合计 | - | 1,800,000,000.00 | 16.9992% | - | |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及 10 月 1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暨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回购的社会公众股 3,706 万股及限制性股
票 829 万股予以注销。上述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10,634,081,632股变更为10,588,731,632 股。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一)有关承诺情况
1、《重整投资协议》中的股份锁定安排
重整财务投资人承诺根据《重整计划》及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本次受让股份自登记至重整投资人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锁定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 序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开始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1 | 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川发细分行业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锁定期承诺 | 丁方承诺,按照本协议财务投资部分的标的股份登记至丁方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减持(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标的股份。 | 2025年9月18日 | 12个月 | 履行完毕 |
| 2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持股:兴宝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兴宝信托-瑶光益得6号资产服务信托) | 锁定期承诺 | 丁方承诺,按照本协议财务投资部分的标的股份登记至丁方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减持(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或直接持有的标的股份。 | 2025年9月18日 | 12个月 | 履行完毕 |
| 3 | 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长城资本凤凰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锁定期承诺 | 戊方承诺,按照本协议财务投资部分的标的股份登记至戊方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减持(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标的股份。 | 2025年9月18日 | 12个月 | 履行完毕 |
| 4 | 青岛兴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锁定期承诺 | 丁方承诺,按照本协议标的股份登记至丁方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减持(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或直接持有的标的股份。 | 2025年9月18日 | 12个月 | 履行完毕 |
| 5 | 青岛兴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锁定期承诺 | 丁方承诺,按照本协议标的股份登记至丁方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减持(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或直接持有的标的股份 | 2025年9月18日 | 12个月 | 履行完毕 |
| 6 |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重信·开阳 24015·煜泰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锁定期承诺 | 丁方承诺,按照本协议标的股份登记至丁方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减持(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或直接持有的标的股份。 | 2025年9月18日 | 12个月 | 履行完毕 |
| 7 | 海南陆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陆和寰升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锁定期承诺 | 丁方承诺,按照本协议标的股份登记至丁方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减持(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或直接持有的标的股份。 | 2025年9月18日 | 12个月 | 履行完毕 |
| 8 | 北京福石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持股:北京福石重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锁定期承诺 | 丁方承诺,按照本协议标的股份登记至丁方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减持(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或直接持有的标的股份。 | 2025年9月18日 | 12个月 | 履行完毕 |
| 9 | 北京福石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持股:陈永亮) | 锁定期承诺 | 丁方承诺,按照本协议标的股份登记至丁方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减持(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或直接持有的标的股份。 | 2025年9月18日 | 12个月 | 履行完毕 |
| 10 | 北京昊青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吴青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锁定期承诺 | 丁方承诺,按照本协议标的股份登记至丁方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减持(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或直接持有的标的股份。 | 2025年9月18日 | 12个月 | 履行完毕 |
| 11 | 天津启重圣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锁定期承诺 | 丁方承诺,按照本协议标的股份登记至丁方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减持(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或直接持有的标的股份。 | 2025年9月18日 | 12个月 | 履行完毕 |
| 12 | 徐斌 | 锁定期承诺 | 丁方承诺,按照本协议标的股份登记至丁方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减持(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或直接持有的标的股份。 | 2025年9月18日 | 12个月 | 履行完毕 |
| 13 | 彭梓耘 | 锁定期承诺 | 丁方承诺,按照本协议标的股份登记至丁方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减持(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或直接持有的标的股份。 | 2025年9月18日 | 12个月 | 履行完毕 |
| 14 | 深圳市信庭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锁定期承诺 | 丁方承诺,按照本协议标的股份登记至丁方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减持(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或直接持有的标的股份。 | 2025年9月18日 | 12个月 | 履行完毕 |
| 15 | 成都鑫唐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锁定期承诺 | 丁方承诺,按照本协议标的股份登记至丁方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减持(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或直接持有的标的股份 | 2025年9月18日 | 12个月 | 履行完毕 |
| 16 | 上海神投日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锁定期承诺 | 丁方承诺,按照本协议标的股份登记至丁方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减持(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或直接持有的标的股份。 | 2025年9月18日 | 12个月 | 履行完毕 |
| 17 | 海南陆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陆和寰升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锁定期承诺 | 丁方承诺,按照本协议标的股份登记至丁方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减持(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或直接持有的标的股份。 | 2025年9月18日 | 12个月 | 履行完毕 |
| 18 | 杭州紫鹊企业管理顾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锁定期承诺 | 丁方承诺,按照本协议标的股份登记至丁方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减持(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或直接持有的标的股份。 | 2025年9月18日 | 12个月 | 履行完毕 |
| 19 | 杭州智享鑫生丙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锁定期承诺 | 丁方承诺,按照本协议标的股份登记至丁方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减持(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或直接持有的标的股份。 | 2025年9月18日 | 12个月 | 履行完毕 |
| 20 | 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持股: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久银久利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锁定期承诺 | 丁方承诺,按照本协议标的股份登记至丁方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减持(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或直接持有的标的股份。 | 2025年9月18日 | 12个月 | 履行完毕 |
| 21 | 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持股:北京久荣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锁定期承诺 | 丁方承诺,按照本协议标的股份登记至丁方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减持(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或直接持有的标的股份。 | 2025年9月18日 | 12个月 | 履行完毕 |
| 22 | 苏州金源宏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锁定期承诺 | 丁方承诺,按照本协议标的股份登记至丁方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减持(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或直接持有的标的股份。 | 2025年9月18日 | 12个月 | 履行完毕 |
| 23 | 山东圆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圆融投资股票多空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锁定期承诺 | 丁方承诺,按照本协议标的股份登记至丁方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减持(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或直接持有的标的股份。 | 2025年9月18日 | 12个月 | 履行完毕 |
| 24 | 张鑫 | 锁定期承诺 | 丁方承诺,按照本协议标的股份登记至丁方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减持(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或直接持有的标的股份。 | 2025年9月18日 | 12个月 | 履行完毕 |
| 25 | 王科君 | 锁定期承诺 | 丁方承诺,按照本协议标的股份登记至丁方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减持(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或直接持有的标的股份。 | 2025年9月18日 | 12个月 | 履行完毕 |
| 26d | 单小飞 | 锁定期承诺 | 丁方承诺,按照本协议标的股份登记至丁方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减持(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或直接持有的标的股份。 | 2025年9月18日 | 12个月 | 履行完毕 |
| 27 | 马涛 | 锁定期承诺 | 丁方承诺,按照本协议标的股份登记至丁方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减持(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或直接持有的标的股份。 | 2025年9月18日 | 12个月 | 履行完毕 |
注:兴宝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兴宝信托-瑶光益得 6号资产服务信托、陈永亮、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久银久利 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久荣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主体并未直接与公司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根据各方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的安排,重整投资人在取得股份时可以将标的股份登记至重整投资人所指定的证券账户;但依据重整投资人出具的《指定持股主体的函件》以及《重整计划》,重整投资人指定的证券账户所有人仍需履行《重整投资协议》项下的相关义务。因此,兴宝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兴宝信托-瑶光益得 6 号资产服务信托、陈永亮、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久银久利 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久荣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证券账户所有人也需履行上述锁定期承诺。
2、《重整投资协议》中的其他承诺
《重整投资协议》中对同业竞争作出相关承诺;
| 序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开始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1 | 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川发细分行业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同业竞争 | 丁方承诺,就本次投资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丁方有义务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予以解决,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关于避免及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或采取其他相关措施等。 | 合同签订之日 | 无期限 | 履行中 |
| 2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持股:兴宝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兴宝信托-瑶光益得6号资产服务信托) | 同业竞争 | 丁方承诺,就本次投资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丁方有义务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予以解决,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关于避免及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或采取其他相关措施等。 | 合同签订之日 | 无期限 | 履行中 |
| 3 | 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长城资本凤凰 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同业竞争 | 戊方承诺,就本次投资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戊方有义务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予以解决,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关于避免及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或采取其他相关措施等。 | 合同签订之日 | 无期限 | 履行中 |
| 4 | 青岛兴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同业竞争 | 丁方承诺,就本次投资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丁方有义务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予以解决,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关于避免及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或采取其他相关措施等。 | 合同签订之日 | 无期限 | 履行中 |
| 5 | 青岛兴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同业竞争 | 丁方承诺,就本次投资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丁方有义务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予以解决,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关于避免及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或采取其他相关措施等。 | 合同签订之日 | 无期限 | 履行中 |
| 6 |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重信・开阳24015·煜泰9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同业竞争 | 丁方承诺,就本次投资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丁方有义务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予以解决,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关于避免及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或采取其他相关措施等。 | 合同签订之日 | 无期限 | 履行中 |
| 7 | 深圳市信庭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同业竞争 | 丁方承诺,就本次投资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丁方有义务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予以解决,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关于避免及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或采取其他相关措施等。 | 合同签订之日 | 无期限 | 履行中 |
| 8 | 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业竞争 | 丁方承诺,就本次投资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丁方有义务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予以解决,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关于避免及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或采取其他相关措施等。 | 合同签订之日 | 无期限 | 履行中 |
| 9 | 马涛 | 同业竞争 | 丁方承诺,就本次投资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丁方有义务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予以解决,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关于避免及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或采取其他相关措施等。 | 合同签订之日 | 无期限 | 履行中 |
(二)承诺履行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800,000,000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0月12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序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份总数(股) |
| 1 | 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川发细分行业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90,000,000.00 | 1.7944% | 190,000,000.00 | - |
| 2 | 兴宝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兴宝信托—瑶光益得6号资产服务信托 | 153,000,000.00 | 1.4449% | 153,000,000.00 | - |
| 3 | 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一长城资本凤凰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0,000,000.00 | 1.8888% | 200,000,000.00 | - |
| 4 | 青岛兴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200,000.00 | 0.1813% | 19,200,000.00 | - |
| 5 | 青岛兴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800,000.00 | 0.1587% | 16,800,000.00 | - |
| 6 |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信·开阳24015·煜泰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48,000,000.00 | 0.4533% | 48,000,000.00 | - |
| 7 | 海南陆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陆和寰升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96,153,846.00 | 0.9081% | 96,153,846.00 | - |
| 8 | 北京福石重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0.1889% | 20,000,000.00 | - |
| 9 | 陈永亮 | 76,153,846.00 | 0.7192% | 76,153,846.00 | - |
| 10 | 北京昊青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昊青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0,000,000.00 | 0.4722% | 50,000,000.00 | - |
| 11 | 天津启重圣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000.00 | 0.4722% | 50,000,000.00 | - |
| 12 | 徐斌 | 36,000,000.00 | 0.3400% | 36,000,000.00 | - |
| 13 | 彭梓耘 | 30,000,000.00 | 0.2833% | 30,000,000.00 | - |
| 14 | 深圳市信庭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000.00 | 0.4722% | 50,000,000.00 | - |
| 15 | 成都鑫唐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9,792,308.00 | 1.4146% | 149,792,308.00 | - |
| 16 | 上海神投日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000,000.00 | 0.3778% | 40,000,000.00 | - |
| 17 | 海南陆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陆和寰升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9,230,769.00 | 0.1816% | 19,230,769.00 | - |
| 18 | 杭州紫鹊企业管理顾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900,000.00 | 0.2918% | 30,900,000.00 | - |
| 19 | 杭州智享鑫生丙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000.00 | 0.1889% | 20,000,000.00 | - |
| 20 | 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久银久利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2,500,000.00 | 0.4014% | 42,500,000.00 | - |
| 21 | 北京久荣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500,000.00 | 0.0708% | 7,500,000.00 | - |
| 22 | 苏州金源宏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4,000,000.00 | 0.3211% | 34,000,000.00 | - |
| 23 | 山东圆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圆融投资股票多空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0,000,000.00 | 0.2833% | 30,000,000.00 | - |
| 24 | 张鑫 | 50,000,000.00 | 0.4722% | 50,000,000.00 | - |
| 25 | 王科君 | 150,000,000.00 | 1.4166% | 150,000,000.00 | - |
| 26 | 单小飞 | 140,769,231.00 | 1.3294% | 140,769,231.00 | - |
| 27 | 马涛 | 50,000,000.00 | 0.4722% | 50,000,000.00 | - |
| 合计 | 1,800,000,000.00 | 16.9992% | 1,800,000,000.00 | - |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数量(+,-)(股)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3,003,368,475 | 28.3638% | -1,800,000,000 | 1,203,368,475 | 11.3646%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7,585,363,157 | 71.6362% | 1,800,000,000 | 9,385,363,157 | 88.6354% |
| 总股本 | 10,588,731,632 | 100% | 0 | 10,588,731,632 | 100% |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 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数量 (+,-)(股)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 有限售 条件的 流通股 3,003,368,475 28.3638% -1,800,000,000 1,203,368,475 11.3646% 无限售 条件的 流通股 7,585,363,157 71.6362% 1,800,000,000 9,385,363,157 88.6354% 总股本 10,588,731,632 100% 0 10,588,731,632 100%
六、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重整投资人受让资本公积转增的部分限售股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1 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重整投资人受让资本公积转增的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受让资本公积转增的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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