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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股份再次质押的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股份再次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bullet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集团”)的一致行动人西藏永冠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永冠”)持有公司股份35,387,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19% 。  2026 年 9月 22 日,西藏永冠解除质押5,000,000 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 14.13%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31% 。同日,西藏永冠质押35,387,200 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 10 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19% 。 bullet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鹏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厚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厚康”)、西藏永冠、姜照柏先生合计持有公司375,649,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3.28% ;合计质押股份数为 207,677,200 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的55.~ 28% ,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7% 。

2026年9月30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西藏永冠投资有限公司发来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西藏永冠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5,000,000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4.13%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1%
解除质押时间2026年9月22日
持股数量35,387,2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

本次解质股份将用于后续质押,具体情况详见“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本次质押股数是否为限售股是否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权人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西藏永冠香35,387,200香否2026/09/22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100%2.19%补充流动资金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永冠投资有限公司、西藏厚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姜照柏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数量已质押股份中冻结/标记股份数量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数量未质押股份中冻结/标记股份数量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127,312,5007.89%59,340,00059,340,00046.61%3.68%059,340,000067,972,500
西藏厚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12,950,0007.00%112,950,000112,950,000100%7.00%0112,950,00000
姜照柏100,000,0006.20%000%0.00%0000
西藏永冠投资有限公司35,387,2002.19%035,387,200100%2.19%0000
合计375,649,70023.28%172,290,000207,677,20055.28%12.87%0172,290,000067,972,500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鹏欣集团、西藏厚康、西藏永冠未来半年和一年内不存在到期的质押股份。

2、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被冻结或标记事项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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