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1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6 年9 月29日以通讯形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张永璞先生提名,聘任肖自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肖自平先生简历见附件。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经总经理张永璞先生提名,聘任肖自平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肖自平先生同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肖自平先生简历》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 年 9 月 30 日
附件:
肖自平先生简历
肖自平,男,汉族,1972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1995 年 8 月参加工作,历任宁夏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实业公司核算员、计划科预算员及主办、计划科副科长、建安分公司经营管理部副主任、建安分公司经营管理部主任兼市场开发部主任、副总经济师,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固原盐化工项目部经理助理,国电宁夏英力特积家井煤业有限公司宋新庄煤矿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国电宁夏方家庄发电厂筹建处工程计划部负责人,国电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工程计划部主任、计划营销部主任、经营党支部书记兼计划营销部副主任、经营党支部书记和监察审计部主任、纪委办公室(审计部)主任,国家能源集团宁夏腾格里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六盘山煤电一体化项目筹建处党支部委员和副主任,国能宁夏六盘山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截至目前,肖自平先生未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其他单位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有关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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