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暨增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bullet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控人姜照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鹏启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鹏启邦”)计划自 2026 年 7月3日起 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7月 3日及 9月 1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及《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加增持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9)。
bullet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姜照柏先生及上海鹏启邦尚未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姜照柏先生及上海鹏启邦后续将继续履行本次增持计划。
bullet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增持主体名称一 | 上海鹏启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增持主体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否 回是□否 □是□否 □是□否 |
| 增持前持股数量 | □其他: _0_股 | |
| 增持前持股比例 (占总股本) | 10_% | |
| 增持主体名称二 | 姜照柏 |
| 增持主体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否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其他: |
| 增持前持股数量 | _100,000,000_股 |
| 增持前持股比例(占总股本) | _6.20_% |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 127,312,500 | 7.89% | 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
| 西藏厚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12,950,000 | 7. 00% | 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
| 姜照柏 | 100,000,000 | 6.20%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 西藏永冠投资有限公司 | 35,387,200 | 2.19% | 受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
| 上海鹏启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 | 受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
| 合计 | 375,649,700 | 23.28% |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 增持主体名称 | 上海鹏启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 | 2026年7月3日 |
|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 | 2026年7月3日~2027年1月2日 |
| 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 | A 股:10,000万元~20,000 万元(与姜照柏合计增持) |
| 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 | 不设增持数量区间 |
| 增持计划拟增持比例 | 不设增持比例区间 |
| 本次增持实施期间 | 2026年7月3日~2026年9月30日 |
| 本次增持股份方式及数量 | 1、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实施增持;2、增持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增持数量为0股。 |
| 本次增持股份金额 | A股,0万元 |
| 本次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 | A股,0% |
| 累计已增持股份金额 | A股,0万元 |
| 累计已增持股份数量 | A股,0股 |
| 累计已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 | A股,0% |
| 后续增持股份资金安排 | 上海鹏启邦将继续按照本次增持计划,以自有资金安排执行后续增持。 |
| 增持主体名称 | 姜照柏 |
|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 | 2026年9月1日 |
|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 | 2026年7月8日~2027年1月7日 |
| 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 | A股:10,000万元~20,000万元(与上海鹏启邦合计增持) |
| 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 | 不设增持数量区间 |
| 增持计划拟增持比例 | 不设增持比例区间 |
| 本次增持实施期间 | 2026年7月8日~2026年9月30日 |
| 本次增持股份方式及数量 | 1、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实施增持;2、增持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增持数量为0股。 |
| 本次增持股份金额 | A股,0万元 |
| 本次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 | A股,0% |
| 累计已增持股份金额 | A股,0万元 |
| 累计已增持股份数量 | A股,0股 |
| 累计已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 | A股,0% |
| 后续增持股份资金安排 | 姜照柏先生将继续按照本次增持计划,以自有资金安排执行后续增持。 |
三、增持计划实施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等
(二)本次增持计划是否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是否
(三)原定增持计划期间过半,实际增持数量是否未过半或未到区间下限50% 是 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姜照柏先生及上海鹏启邦尚未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姜照柏先生及上海鹏启邦后续将继续履行本次增持计划。
(四)增持主体是否提前终止增持计划 是 否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实施增持计划。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增持主体在后续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 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