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该事项的背景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威迅”)被深圳市图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图元科技”)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公司于2026 年8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本次破产申请涉及的债权本金金额为3,670,800.06 元,公司已向深圳中院提交了《破产清算异议书》和相关证据文件。
公司于2026 年8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的民事裁定书(2026)粤 03 破申 628 号,法院裁定如下:不予受理申请人深圳市图元科技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要求,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二、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6 年9月7日,公司收到图元科技提交给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上诉状。图元科技不服原审 (2026) 粤 03 破申 628 号民事裁定,现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撤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6)粤03 破申628 号民事裁定书;
2、请求指令原审法院依法受理上诉人深圳市图元科技有限公司对被上诉人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三、关于该事项的风险提示
1、如最终相关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破产清算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 第 10.4.1 条第九项的规定,公司 A 股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如最终相关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且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 第 10.4.1 条第九项的规定,公司A 股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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