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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 年年度、2025 年中期、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均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15.73 元/股调整为 7.70 元/股,首次及预留授予数量由871,976 股调整为1,709,073 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6月1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2023 年 6 月 14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公司独立董事刘家琴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 年6月 14 日至2023 年 6月 2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6月2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31)。

(四)2023 年7月3日,公司召开了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于 2023 年7 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 年7月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及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 年7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公司已完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

(八)2025 年4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九)2026 年7月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2025年5月15 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12,418,556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5,738,597.84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44,967,42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57,385,978 股。2025 年 6 月 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 6月13日实施完毕。

2025 年10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157,385,978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317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998,578.66 元(含税)。2025 年11 月1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 年11 月 17 日实施完毕。

2026年5月15 日,公司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57,385,978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0,363,512.96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62,954,391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20,340,369 股。2026 年 6 月 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 6月5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章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首次及预留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二)调整结果

(1)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调整方法: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②派息的调整方法: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按照上述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 P={[(15.73-0.14)÷(1+0.4)-0.03176]-0.32}÷(1+0.4)=7.70 元/股(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调整方法: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按照上述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 scriptstyle mathrm Q = 87 1,97 6 times ( 1 +0.4 ) times ( 1 +0.4 ) = 1,70 9,07 3 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scriptstyle mathrm Q = 81 5,64 0 times ~ ( 1 +0.4 ) ~ times ~ ( 1 +0.4 ) ~ = 1.59 8,65 4 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Q = 56,33 6 times ~ ( 1 +0.4 ) ~ times ~ ( 1 +0.4 ) ~ = 11 0,41 9 股。

综上,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5.73 元/股调整为7.70 元/股,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871,976 股调整为1,709,073 股。根据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事项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15.73元/股调整为7.70元/股,首次及预留授予数量由 871,976 股调整为 1,709,073 股。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及《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价格、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影响。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离职人员中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将进入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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