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被 FDA 纳入 66-40 名单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圣诺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诺制药”)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至 2026 年8月 22 日、2026 年 8 月 24 日及 2026 年 8 月 27 日接受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以下简称“FDA”)检查组的现场检查。
一、关于检查结果及整改措施
FDA 检查组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依据美国《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第 704(b) 条向我公司签发了 Form FDA 483 观察表(以下简称“483”)载明 8项观察项,主要针对同一组产品、同一段生产与包装过程,在关键质量属性识别、污染控制能力、检出与结果采信能力、以及质量体系治理等层面存在的观察项。公司已于 2026 年 9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美国 FDA 药品评价与研究中心(CDER)生产质量办公室(OMQ)提交了对上述 483 的初始回复(InitialResponse)及相关整改措施。
二、关于被纳入 66-40 名单的说明
截止目前,经查询 FDA 官方网站(www.fda.gov),圣诺制药已于2026 年9月19日被列入第 66-40 号进口禁令名单;但公司除已收到上述FDA签发的 FormFDA 483 外,尚未收到美国 FDA 作出的官方行动指示(OAI,Official ActionIndicated)结论,亦尚未收到 FDA 警告信(Warning Letter)。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5 年对美国实现销售收入153,385,105.70 元,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比重为 20.19%。2026 年上半年对美国实现销售收入 166,553,391.32 元,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比重为 32.83%。因此,该事项未来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根据 FDA 的相关规定,被 FDA 列入进口警示的厂区在进行整改并得到 FDA确认后,或通过 FDA 重新现场检查后即可解除其进口警示。公司在 FDA 检查后向 FDA 递交了整改报告,公司已从技术手段、质量文化建设、加强内部监管和管理等方面认真推进有效整改并积极与 FDA 沟通,提交有关整改进展情况,争取尽快解除警示。
同时,公司承诺子公司圣诺制药解除FDA 相关警示前,全面停止所有多肽原料药对美国市场的销售与发运。
四、风险提示
公司高度重视 FDA 的检查建议,已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优化,并持续与 FDA保持积极沟通;公司将持续提升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合规运营。公司正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发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2 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