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重新论证并变更实施主体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11月24 日,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厦环能”)发行普通股 15,000,000股,发行方式为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价格为 23.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51,75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21,851,781.12元,到账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49,265,652.21 元,到账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4 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年8 月31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 | 投入进度(%)(3)=(2)/(1) |
| 1 | 高效节能换热器项目 | 廊坊广厦新源石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19,871.74 | 10,285.64 | 51.76% |
| 2 | 管理中心及数字化建设项目 |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070.00 | 1,362.46 | 44.38% |
| 3 | 研发中心项目 | 廊坊广厦新源石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4,170.00 | 2,004.31 | 48.06% |
| 4 | 补充流动性资金 |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24.20 | 100.24% |
| 合计 | - | - | 37,111.74 | 23,676.61 | 63.80% |
注:以上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数据未经审计,合计数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 2026年8 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专户账号 | 金额(元) |
| 廊坊广厦新源石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兴盛街支行 | 0200262119200059525 | 77,023,177.16 |
|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110906097310868 | 18,256,447.25 |
| 廊坊广厦新源石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642335541 | 2,826,511.45 |
|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 650006500 | 0.00 |
| 合计 | - | - | 98,106,135.86 |
注1: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50006500)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且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完成该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注2:截至2026年 8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本金余额为人民币4,500.00 万元。
三、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 延期原因
上市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经公司管理层审慎评估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决定对相关募投项目的预定完成时间进行合理调整。现将本次延期的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1、高效节能换热器项目
经过前期建设,该项目厂房土建主体工程已完成并竣工验收。近两年,行业市场需求增速有所放缓,新建项目减少,同时,行业竞争加剧不断挤压利润空间;公司主动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节奏,延长投资周期,根据实际产能需求分批次完成采购与安装,规避快速扩张带来的产能闲置风险;公司定制化设备、软件的采购、安装调试进度出现不同程度的延缓,导致该项目无法在原预计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基于上述原因,经公司管理层审慎决策,在保障募集资金合理合规使用的前提下,拟将该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6 年 9 月 30 日调整至 2027 年 12月31 日。
2、管理中心及数字化建设项目
经过前期建设,管理中心及数字化项目已完成办公场所与机房的租赁及装修,部分软硬件已分批采购并投入使用。近两年,行业竞争加剧不断挤压利润空间,公司主动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节奏,延长投资周期,以减少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信息化设备、软件的采购进度出现不同程度的延缓,导致该项目无法在原预计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经公司管理层审慎决策,在保障募集资金合理合规使用的前提下,拟将该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6年12月31日调整至 2027年12月31 日。
3、研发中心项目
经过前期建设,研发楼土建主体工程已完成并竣工验收,基础土建及常规装修已完成。近年来行业新技术持续涌现,公司立足中长期发展战略,合理统筹研发资源的投入;相关人才梯队建设亦需分阶段推进,研发中心项目投入整体投资节奏出现延缓;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为廊坊广厦新源石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广厦”),项目落地于廊坊永清区域,受当地区位条件影响,廊坊广厦在研发人才引进方面存在一定压力,导致研发项目进展缓慢,与之配套的研发材料、设备、软件的采购亦出现一定延迟。后续公司拟增加实施主体广厦环能,以快速引进研发人才,共同推进研发项目进度。
经公司管理层审慎决策,在保障募集资金合理合规使用的前提下,拟将该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6年12月31日调整至 2027年12月31 日。
本次延期未改变项目核心建设内容、未调整总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用途,系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调整,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与项目进度统筹,确保在调整后的期限内完成建设,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
(二)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管理中心及数字化建设项目”与“研发中心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预计收益等进行了重新论证。经论证,公司认为前述募投项目经本次延期后仍具有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具体论证情况如下:
1、管理中心及数字化建设项目
(1)项目建设必要性
①提高产品设计能力,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
当前,高效换热器产品设计趋于参数化、复杂化,公司需要利用数字化技术进行数字化管理,提高产品设计能力。公司积极谋划数字化转型,巩固协同创新能力,有助于提高对公司产品的设计能力,保持公司高效换热器设计方面的技术领先优势,逐步扩大产品应用领域,为公司的可持续增长提供保障。
②提高公司生产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目前公司信息管理系统已有 ERP 系统和 OA 门户系统,现有 ERP 系统初步实现对生产过程的管控,但数据分析能力与功能挖掘需要提高;本项目借助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搭建数字化管理系统,不仅有助于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加速生产响应速度,而且可以协助公司管理层及时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提升公司决策水平、决策效率并促进业务层面的横向融合,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益,推动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
(2)项目建设可行性
①国家产业政策为数字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2022 年 11 月,工信部印发《石化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2版)》,强调“以加快推动石化行业数字化转型为主线,以加速实现石化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标准作为推动智能制造在石化行业广泛应用的技术支撑,结合石化行业智能制造发展现状及标准化需求,建立涵盖基础共性、关键数据及模型技术、关键应用技术的石化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石化行业智能制造标准制定。”公司生产的高效换热器是工业生产领域中的重要节能设备,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和支持为项目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②公司数字化战略发展方向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
为了实现数字化建设的目标,公司管理层根据企业发展目标、经营策略和外部环境以及企业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对管理中心及数字化建设项目的投资进行总体规划,充分考虑到信息技术的使用对企业组织结构、业务流程、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影响,从而制定行之有效的实施步骤和目标,完备的数字化规划布局已为公司数字化建设夯实基础。管理中心及数字化建设项目与公司的发展战略相符,公司明确的战略发展方向将为本项目提供可行、稳定的实施基础。
③公司现有人力资源储备为项目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公司深耕制造产业多年,具备丰富的技术积累和人才优势。公司管理层均具有多年企业管理的实践经验,市场意识强烈,对换热器制造行业的发展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趋势有着深刻的理解,并形成了切实可行的经营管理模式。目前,公司已具备标准化的管理体系和工作流程,并不断完善信息管理的系统建设,实现对产品生产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良好控制,有效提升了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3)项目预计收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的目的主要在于升级和建设公司内部数字化管理系统,为公司业务运行、经营管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2、研发中心项目
(1)项目建设必要性
①顺应国家产业转型升级,高端节能环保装备制造及技术创新的趋势
随着国家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升级进度的加快,高效换热器行业技术创新和产品结构转型是行业未来发展重要方向。本项目的实施着力于研究开发高端新型、更加高效节能的换热器设备,推动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本项目契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高端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技术自主创新的精神。
②提高研发实力,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国内外换热器厂商为了争夺市场,在新产品的研发上不断加大投入,推出高性能、高稳定性的产品。虽然公司在强化传热技术和高效换热产品的开发上具备竞争优势,但整体技术水平和国外先进企业仍存在差距。本项目将针对新型高通量换热器、新型高冷凝换热器等换热产品在其他重点领域的应用进行拓展研究,持续研发性能稳定技术领先的产品。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完善公司业务和产品结构的布局,提升业务承接能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③加强自检能力,提高产品质量,降低公司成本
公司将通过研发中心的建设,建立专用单元的实验室,提升公司实验测试和检验检测能力。在研发方面,有助于企业对于产品研发的把控,缩短研发周期,可以有效降低成本,抢占市场先机;在生产方面,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为客户提供更有安全保障的产品,使公司赢得更广阔的利润空间,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2)项目建设可行性
①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技术积累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经过多年积累,组建了一支强化传热技术研发和应用的专业技术团队,在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上取得了丰富的研发成果。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获得授权专利 87 项,其中发明专利12 项,获得软件著作权 5 项。目前公司在线运行产品广泛应用于炼油及石油化工、现代煤化工、化工新材料、LNG、钢铁冶金等领域,积累了大量的运行数据,为公司提供了丰富的工程技术应用经验。
②持续的研发投入
研发能力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重视技术的创新和产品开发,每年投入大量的经费开展研发活动。持续的研发投入使强化传热技术可靠性和领先性得到有效保障,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均得到较大提升。
③完善的激励机制
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是公司生产经营环节中关键的环节,为增强公司研发中心凝聚力,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激励机制。创新的动力来自于优秀的人才,激励机制的实施,将促进人才优势最大程度的发挥,实现人才资源转化为创新动力,为技术研发中心的建设提供不竭动力。
(3)项目预计收益分析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加速产品的升级换代,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三)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为了更好的开展研发团队的人才引进和梯队建设,推进研发项目进度,经公司管理层谨慎评估和提议,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拟对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 1 | 研发中心项目 | 廊坊广厦新源石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广厦新源石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变更实施主体后,由广厦环能与廊坊广厦共同开展研发中心项目,广厦环能进行人才招聘和项目立项、项目研发等,廊坊广厦提供场地、设备软件等软硬件支持,共同开展推进研发项目,以便使研发项目更快、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发展。
(四)延期后的计划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在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 1 | 高效节能换热器项目 | 廊坊广厦新源石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2026年9月30日 | 2027年12月31日 |
| 2 | 管理中心及数字化建设项目 |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6年12月31日 | 2027年12月31日 |
| 3 | 研发中心项目 | 廊坊广厦新源石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6年12月31日 | 2027年12月31日 |
注: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重新论证的议案》,“高效节能换热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 年12月31日调整为 2026年9月30日。
(五)保障后续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密切关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进行决策,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切实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及市场环境的变化,跟踪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持续强化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持续推进项目设备安装调试,做好过程管控,全力防范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各类风险,稳步推动募投项目按新的计划如期完成,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与规范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 决策程序
2026 年9月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重新论证并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
2026 年9月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重新论证并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 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重新论证并变更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重新论证并变更实施主体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一)《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重新论证并变更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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