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截至 2026 年6月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05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43.63 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403.8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296.8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3,107.0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出具容诚验字[2025]361Z0009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按规定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0,361.52 万元。截至 2026 年 6月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318.98 万元。
单位:万元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38,403.86 |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 5,296.85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33,107.01 |
| 减: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使用金额 | 15,803.95 |
| 2026年1-6月使用金额 | 4,557.57 |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金额 | 4,991.12 |
|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 | 6,670.00 |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0.18 |
| 加: |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 226.52 |
| 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印花税) | 8.28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1,318.98 |
注:以上表格中的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储存管理,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2025 年 2 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月湖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韩亚半导体材料(贵溪)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四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截止2026年6月30日余额 | 账户状态 |
|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高新开发区支行(注1) | 14397401040009723 | 已注销 | |
|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经开支行(注2) | 64220078801700000225 | 369.03 | 使用中 |
| 韩亚半导体材料(贵溪)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广场南路支行(注3) | 8115701011900319297 | 358.17 | 使用中 |
| 韩亚半导体材料(贵溪)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四海支行 | 1506211029202520686 | 591.78 | 使用中 |
注 1: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高新开发区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方为其上级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月湖支行。
注 2: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经开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方为其上级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注 3: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广场南路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方为其上级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及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3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5,357.50 万元(截至 2026 年5 月 31 日数据,包括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募集资金金额为准),全部变更投入至“铜球系列产品产业化扩产项目”。同意增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1、“年产 1.2 万吨电子级氧化铜粉建设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主要原因系项目处于建设期,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项目所致。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主要原因系项目处于建设期,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项目所致。
3、“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已终止,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5,357.50 万元全部变更投入至“铜球系列产品产业化扩产项目”。
4、变更后的“铜球系列产品产业化扩产项目” 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主要原
因系项目处于建设期,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项目所致。
5、“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主要原因系募集资金存放利息及以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印花税)所致。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1、截至2026 年6月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2、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置换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5 年8 月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费用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22.67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 361Z0495 号),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6 年3 月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15,000.00 万元人民币(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有效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在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12 个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6 年4 月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3、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6 年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0,361.52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980.10 万元(含累计收到利息收入和投资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金额6,67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金额4,991.12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318.98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39.21%,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主要系项目尚未建设完毕。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不断推进,募集资金将逐步投入使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目的在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保持公司经营的稳定性,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本项目实施完成后,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前次募投项目中,“年产1.2 万吨电子级氧化铜粉建设项目” 、变更后的“铜球系列产品产业化扩产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暂未达到产出条件;“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已终止实施。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本公司上述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5 日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33,107.01万元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361.52万元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357.50万元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361.52万元 | |||||||||
| 2025年:15,803.95万元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6.18% | 2026年1-6月:4,557.57万元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 1 | 年产1.2万吨电子级氧化铜粉建设项目 | 年产1.2万吨电子级氧化铜粉建设项目 | 17,914.03 | 17,914.03 | 14,682.52 | 17,914.03 | 17,914.03 | 14,682.52 | -3,231.51 | 2028年3月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223.50 | 4,223.50 | 4,223.50 | 4,223.50 | -4,223.50 | 2028年3月 | ||
| 3 |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注1) |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 5,299.35 | 5,299.35 | 已终止 | |||||
| 4 | 补充流动资金(注2) | 补充流动资金 | 11,000.00 | 5,670.13 | 5,679.00 | 11,000.00 | 5,670.13 | 5,679.00 | 8.87 | 不适用 |
| 5 | 铜球系列产品产业化扩产项目(注1) | 5,357.50 | 5,357.50 | -5,357.50 | 2027年6月 | |||||
| 合计 | 38,436.88 | 33,165.16 | 20,361.52 | 38,436.88 | 33,165.16 | 20,361.52 | -12,803.64 | |||
注 1: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3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5,357.50万元(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数据,包括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募集资金金额为准),全部变更投入至“铜球系列产品产业化扩产项目”。
注 2: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费用全部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扣除,扣除发行费用 5,296.85 万元及募集资金差额 33.02 万元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5,670.13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系募集资金存放利息及以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印花税)所致。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6年1-6月 | 2025年 | 2024年 | ||||
| 1 | 年产1.2万吨电子级氧化铜粉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年产1.2万吨电子级氧化铜粉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注1)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注2) |
| 3 |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注3)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注4) |
| 5 | 铜球系列产品产业化扩产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注3) |
注 1:“年产 1.2 万吨电子级氧化铜粉建设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暂未达到产出条件。 注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本项目实施完成后,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
注 3: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3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5,357.50万元(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数据,包括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募集资金金额为准),全部变更投入至“铜球系列产品产业化扩产项目”。
注 4:“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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