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 7 月 13 日验 资 报 告
索引 页码 验资报告 1-3 - 附件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1 - 附件2.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2 - 附件3. 验资事项说明 3-6 - 附件4. 银行询证函复印件 7-9 - 附件5. 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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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报告
XYZH/2026BJAA4B0475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自科技公司”)截至2026年7月10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北自科技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北自科技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北自科技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北自科技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2,227,543.00 元,股本为 162,227,543.00 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609号)同意注册以及北自科技公司2025年 10 月 27 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自科技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方式向翁忠杰、刘庆国、冯伟购买其持有的苏州穗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苏州穗麦大数据有限公司和黍麦智能装备(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穗柯及其子公司)100%股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200.00万元。本次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每股面值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894,104股,发行价格为 35.79 元/股,募集资金 31,999,982.16 元。
本次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已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 6445 号评估报告并交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备案(备案号5516JXZY2025007),交易作价为 14,000.00 万元,其中现金对价 2,800.00 万元、股份对价 11,200.00 万元,股份发行价格 32.45 元/股、股份数为 3,451,462 股。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6年 6月 3日止,翁忠杰、刘庆国、冯伟持有的上述标的资产的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至北自科技公司,北自科技公司已取得苏州穗柯及其子公司用以认缴注册资本(股本)的股权资产,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3,451,462.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08,548,538.00元;截至2026年7月10 日止,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每股面值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894,104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999,982.16元,扣除发行费用 2,389,005.26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29,610,976.90 元,其中新增股本 894,104.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28,716,872.90 元。上述事项累计新增股本4,345,566.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137,265,410.90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北自科技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2,227,543.00元,股本为162,227,543.00元,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4 年1 月 25 日出具[2024]0011000038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6 年 6 月 3 日止,翁忠杰、刘庆国、冯伟持有的上述标的资产的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至北自科技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5,679,005.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165,679,005.00 元;截至 2026 年 7 月 10日止,北自科技完成本次配套资金的募集,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6,573,109.00元,股本为 166,573,109.00 元。
本验资报告仅供北自科技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北自科技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
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4.银行询证函复印件
5.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此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六年七月十三日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2026年7月10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股东名称 | 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 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 |||||||||
| 货币 | 实物 | 知识产权 | 土地使用权 | 其他 | 合计 | 其中:实收资本 | |||||
| 金额 | 占新增注册资本比例 | 其中:货币出资 | |||||||||
| 金额 | 占新增注册资本比例 | ||||||||||
| 翁忠杰 | 2,389,474.00 | 2,389,474.00 | 2,389,474.00 | 2,389,474.00 | 55.00% | — | — | ||||
| 刘庆国 | 796,491.00 | 796,491.00 | 796,491.00 | 796,491.00 | 18.33% | — | — | ||||
| 冯伟 | 265,497.00 | 265,497.00 | 265,497.00 | 265,497.00 | 6.11% | — | — | ||||
|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开元胜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39,703.00 | 139,703.00 | 139,703.00 | 139,703.00 | 3.21% | 139,703.00 | 3.21% | ||||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71,614.00 | 371,614.00 | 371,614.00 | 371,614.00 | 8.55% | 371,614.00 | 8.55% | ||||
| 上海精星物流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139,703.00 | 139,703.00 | 139,703.00 | 139,703.00 | 3.21% | 139,703.00 | 3.21% | ||||
|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83,822.00 | 83,822.00 | 83,822.00 | 83,822.00 | 1.93% | 83,822.00 | 1.93% | ||||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59,262.00 | 159,262.00 | 159,262.00 | 159,262.00 | 3.66% | 159,262.00 | 3.66% | ||||
| 合计 | 4,345,566.00 | 894,104.00 | 3,451,462.00 | 4,345,566.00 | 4,345,566.00 | 100.00% | 894,104.00 | 20.56% | |||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2026年7月10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股东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 | 实收资本 |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本次增加额 | 变更后 | |||||||
| 金额 | 出资比例 | 金额 | 出资比例 | 金额 |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 金额 |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 其中:货币出资 | |||
| 金额 |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 ||||||||||
|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 72,000,000.00 | 44.38% | 72,000,000.00 | 43.22% | 72,000,000.00 | 44.38% | 72,000,000.00 | 43.22% | 72,000,000.00 | 43.22% | |
| 张荣卫 | 13,244,235.00 | 8.16% | 13,244,235.00 | 7.95% | 13,244,235.00 | 8.16% | 13,244,235.00 | 7.95% | |||
| 宁波北自交付美好工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 8,040,512.00 | 4.96% | 8,040,512.00 | 4.83% | 8,040,512.00 | 4.96% | 8,040,512.00 | 4.83% | 8,040,512.00 | 4.83% | |
| 工研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4.93% | 8,000,000.00 | 4.80% | 8,000,000.00 | 4.93% | 8,000,000.00 | 4.80% | 8,000,000.00 | 4.80% | |
| 宁波北自交付美好综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 7,418,136.00 | 4.57% | 7,418,136.00 | 4.45% | 7,418,136.00 | 4.57% | 7,418,136.00 | 4.45% | 7,418,136.00 | 4.45% | |
| 宁波北自交付美好技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 7,291,659.00 | 4.49% | 7,291,659.00 | 4.38% | 7,291,659.00 | 4.49% | 7,291,659.00 | 4.38% | 7,291,659.00 | 4.38% | |
| 宁波威宾稳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676,101.00 | 3.50% | 5,676,101.00 | 3.41% | 5,676,101.00 | 3.50% | 5,676,101.00 | 3.41% | 5,676,101.00 | 3.41% | |
| 翁忠杰 | 2,389,474 | 1.43% | - | 0.00% | 2,389,474.00 | 2,389,474.00 | 1.43% | ||||
| 刘庆国 | 796,491 | 0.48% | - | 0.00% | 796,491.00 | 796,491.00 | 0.48% | ||||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71,614 | 0.22% | 371,614.00 | 371,614.00 | 0.22% | 371,614.00 | 0.22% | ||||
| 冯伟 | 265,497 | 0.16% | - | 0.00% | 265,497.00 | 265,497.00 | 0.16% | ||||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59,262 | 0.10% | 159,262.00 | 159,262.00 | 0.10% | 159,262.00 | 0.10% | ||||
|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开元胜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39,703 | 0.08% | 139,703.00 | 139,703.00 | 0.08% | 139,703.00 | 0.08% | ||||
| 上海精星物流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139,703 | 0.08% | 139,703.00 | 139,703.00 | 0.08% | 139,703.00 | 0.08% | ||||
|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83,822 | 0.05% | 83,822.00 | 83,822.00 | 0.05% | 83,822.00 | 0.05% | ||||
| 其他股东 | 40,556,900 | 25.01% | 40,556,900 | 24.36% | 40,556,900.00 | 25.01% | 40,556,900.00 | 24.36% | 40,556,900.00 | 24.36% | |
| 合计 | 162,227,543.00 | 100.00% | 166,573,109.00 | 100.00% | 162,227,543.00 | 100.00% | 4,345,566.00 | 166,573,109.00 | 100.00% | 149,877,412.00 | 89.98% |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自科技公司)于2002年10月23日成立,并于同日获得北京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21年7月22日,中国机械总院作出《关于同意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的批复》(机科战投发[2021]264号),同意有限股份制改制方案,以2021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60,217,689元为基础,按照1:2.96折合为121,670,643股,其余净资产238,547,046元转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名称为“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2日,北自科技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同意以2021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60,217,689元折股121,670,643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北自科技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2743318765H的营业执照。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6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55.69万股。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北自科技股票于2024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简称“北自科技”,股票代码603082。
2025年4月14日,翁忠杰、刘庆国、冯伟与北自科技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将其所持有的苏州穗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100%股权全部协议转让给北自科技公司。
2026年6月3日,翁忠杰、刘庆国、冯伟持有的标的资产的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至北自科技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5,679,005.00元。
截至2026年7月10日,北自科技完成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6,573,109.00元。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北自科技公司2025年10月27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4月1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4月14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10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10月10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和2026年3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609号)同意注册,北自科技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方式向翁忠杰、刘庆国、冯伟购买其持有的苏州穗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苏州穗麦大数据有限公司和黍麦智能装备(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穗柯及其子公司)100%股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200.00万元。本次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每股面值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894,104股,发行价格为35.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1,999,982.16元。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3月31日,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6445号评估报告,标的资产在基准日的评估值为14,039.65万元,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综合考虑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业绩承诺等因素,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为14,000.00万元。本次交易价格中的股份对价为11,200.00万元,发行价格32.45元/股,发行股份数为3,451,462股;向特定对象发行每股面值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894,104股,发行价格为35.79元/股,募集资金31,999,982.16元,发行前后北自科技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
| 股东名称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 72,000,000 | 44.38% | 72,000,000 | 43.22% |
| 张荣卫 | 13,244,235 | 8.16% | 13,244,235 | 7.95% |
| 宁波北自交付美好工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040,512 | 4.96% | 8,040,512 | 4.83% |
| 工研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00 | 4.93% | 8,000,000 | 4.80% |
| 宁波北自交付美好综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418,136 | 4.57% | 7,418,136 | 4.45% |
| 宁波北自交付美好技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291,659 | 4.49% | 7,291,659 | 4.38% |
| 宁波威宾稳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676,101 | 3.50% | 5,676,101 | 3.41% |
| 翁忠杰 | 0 | 0.00% | 2,389,474 | 1.43% |
| 刘庆国 | 0 | 0.00% | 796,491 | 0.48% |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 | 0.00% | 371,614 | 0.22% |
| 冯伟 | 0 | 0.00% | 265,497 | 0.16% |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 | 0.00% | 159,262 | 0.10% |
|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开元胜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 | 0.00% | 139,703 | 0.08% |
| 上海精星物流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0 | 0.00% | 139,703 | 0.08% |
|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0 | 0.00% | 83,822 | 0.05% |
| 其他股东 | 40,556,900 | 25.01% | 40,556,900 | 24.36% |
| 合计 | 162,227,543 | 100.00% | 166,573,109 | 100.00% |
综上,北自科技公司通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 元)4,345,566股,申请增加注册资本4,345,566.00元。
三、审验结果
截至2026年6月3日止,翁忠杰、刘庆国、冯伟持有的上述标的资产的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至北自科技公司,相应出资已到位,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3,451,462.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08,548,538.00元。
截至 2026 年 7 月 10 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894,104 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5.79 元,共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31,999,982.16 元,扣除本次承销费 2,518,000.00 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29,481,982.16 元。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6 年 7 月 10日将上述资金存入公司下列账户中:
公司名称: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20030261910000700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航天城支行
金 额:29,481,982.16 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合计人民币 31,999,982.16 元,发行费用合计 2,389,005.26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9,610,976.90 元,其中新增股本894,104.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28,716,872.90 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费用具体如下: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其中:不含税金额(人民币元) |
| 承销保荐费用 | 2,518,000.00 | 2,375,471.70 |
| 会计师费用 | 10,000.00 | 9,433.96 |
| 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 | 4,345.57 | 4,099.60 |
| 合计 | 2,532,345.57 | 2,389,005.26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贵公司累计实收资本4,345,566.00元,股本人民币4,345,566.00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为4,345,566股,占股份总数的2.60%。
四、其他事项
1、根据北自科技公司与翁忠杰、刘庆国、冯伟之间签署的关于北自科技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苏州穗柯公司100%股份事项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协议约定翁忠杰、刘庆国、冯伟作为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北自科技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在翁忠杰、刘庆国、冯伟履行完毕业绩补偿、减值补偿义务的前提下,其认购的标的股份自该等标的股份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后分两次解锁,解锁后方可转让或上市交易,解锁安排如下:本次股份自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的次一个交易日,可以解锁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股份的比例为50%;本次股份自上市之日起满48个月的次一个交易日,可以解锁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股份的比例累计为100%。
标的股份的解锁,以翁忠杰、刘庆国、冯伟履行完毕业绩补偿、减值补偿义务为前提,同时上述解锁股份的数量包含业绩承诺方因履行业绩补偿、减值补偿义务而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交易完成后,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若上述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规定不相符,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后,股份转让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2、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自评估基准日起(不含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止(含股权交割日)的期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标的资产产生收益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部分由北自科技公司享有,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翁忠杰、刘庆国、冯伟按照其于本次交易前对标的公司的实缴比例承担。翁忠杰、刘庆国、冯伟在交割完成后且资产交割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其交割前在标的公司的实缴出资比例以现金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向北自科技公司补足,该等须补足的金额以资产交割审计报告的内容为准,翁忠杰、刘庆国、冯伟就该等补足义务共同对北自科技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标的资产过渡期内的损益由北自科技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于股权交割日后进行审计确认。
3、根据北自科技公司与翁忠杰、刘庆国、冯伟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翁忠杰、刘庆国、冯伟作为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补偿义务人。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本次交易交割日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度),即如本次交易于2026年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间相应顺延至2026年、2027年、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在承诺期间每个会计年度,由上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确认承诺年度各期以及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如果截至各年末或累积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小于截至该年末的累积承诺利润,则业绩承诺方翁忠杰、刘庆国、冯伟应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股份补偿义务;如果截至该年末的累积实现净利润大于或等于截至该年末的累积承诺利润,则业绩承诺方无需进行补偿。
验资业务银行询证函
编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航天城支行(以下简称“贵行”,即“函证收件人”):
本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在对本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进行审验。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贵行缴存的募集配套资金额。下列数据及事项出自本公司账薄记录,如与贵行记录相符,请在本函“结论”部分签章或签发电子签名;如有不符,请在本函“结论”部分列明不符项目及具体内容,并签章或签发电子签名。回函请直接寄至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或直接转交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函证经办人赵思越(身份证号:120223200111214271),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回函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汇亚大厦29层审计四部
联系人:赵思越
电话:18630994099
邮编:100073
电子邮箱:zhaosiyue\_bj@shinewing.com
本公司谨授权贵行可从本公司0200302619100007007账号支取办理本询证函回函服务的费用(如适用)。
截至2026年7月10日10时止,本公司出资者(股东)缴入的出资额列示如下
| 缴款人 | 缴入日期 | 账户名称 | 账户性质 | 银行账号 | 币种 | 金额 | 款项用途 | 款项来源 | 备注 | |
| 境内 | 境外 | |||||||||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26-7-10 |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一般存款账户 | 0200302619100007007 | 人民币 | 29,481,982.16 | 北自科技募集配套资金 | 境内 | 无 | |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预留签章
林王印振
法定代表天或委托代理人(如适用)签章
正
2026年07月10日
结论:
经本行核对,所函证项目与本行记载信息相符。特此函复。
2026年7月10日 [经办人:职务/岗位:会计 电话:66360348
复核人:宋职务/岗位:主管 电话:]或 66360348
[系统处理签字:]
经本行核对,所函证项目存在以下不符之处。
年月 日 [经办人: 职务/岗位: 电话:
[系统处理签字:]
复核人: 职务/岗位: 电话:]或
(银行盖章)
中国工商银行 网上银行电子回单
电子回单号码:0916-9692-7117-1100
打印日期:
2026年7月10日
| 付款人 | 户名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收款人 | 户名 |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账号 | 31600703003370298 | 账号 | 0200302619100007007 | ||||
| 开户银行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海淀航天城支行 | ||||
| 金额 | ¥29,481,982.16元 | 金额(大写) | 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捌万壹仟玖佰捌拾贰元壹角陆分 | ||||
| 摘要 | 北自科技募集配套资金 | 业务(产品)种类 | 跨行收报 | ||||
| 用途 | |||||||
| 交易流水号 | 43491239 | 时间戳 | 2026-07-10-08.51.59.333205 | ||||
![]() | 备注:北自科技募集配套资金 北自科技募集配套资金附言:北自科技募集配套资金 北自科技募集配套资金 支付交易序号:40092358 报文种类:大额客户发起汇兑业务 委托日期:2026-07-10业务类型(种类):普通汇兑 | ![]() | |||||
| 验证码:ABtGt178zIEIpiNY57N3HeUe26o= | |||||||
| 00496 | 记账柜员 | 00495 | 记账日期 | 2026年07月10日 | |||
重要提示:
1.如果您是收款方,请到工行网站www.icbc.com.cn电子回单验证处进行回单验证。2.本回单不作为收款方发货依据,并请勿重复记账。3.您可以选择发送邮件,将此电子回单发送给指定的接收人。
报02月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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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553555381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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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编号: 100000130499No. of Certificate批准注册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uthorized Institute of CPAs发证日期: 1999年 9月28日Date of Issuance | 1999年 9月28日/y /m /d | Full name Sex Full name 女出生日期 Date of birth 工作单位 Working unit Identity and No. 110104720824202沪江德勤北京分所 | |
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记Registration of the Change of Working Unit by a CPA![]() ![]() | 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记Registration of a Change of Working Unit by a CPA同意调出Agree the holder to t 同意调入Agree the holder to be transferred to![]() | 证书编号: 100000130499No. of Certificate批准注册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Authorized Institute of CPAs发证日期: 1999年 9月28日Date of Issuance | 1999年 9月28日/y/m/d |
![]() | ||
| 年度检验登记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 ||
|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 renewal. | ||
姓名:孙佩佩证书编号:110101365013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 [ACCA]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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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调入Agree the holder to be transferred to
1999年 9月28日/y/m/d
姓名:孙佩佩证书编号:110101365013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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