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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版)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03号)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建”或“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80,124,21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4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95,999,918.84 元。2022 年 12 月 30 日,经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扣除部分承销及保荐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57,267,899.65元后,实际收到的现金认购款净额为人民币13,338,732,019.19元,扣除剩余应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 10,205,985.02 元后,实际收到的现金认购款净额为人民币13,328,526,034.17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30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7942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本期共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523,172,938.86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 8,505,002,766.80 元;

尚未归还的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718,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04,806,444.70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时修订更新,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用账户存储与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银大厦支行已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信息已经公司2023年 1 月 17 日发布的临 2023-005 号、2023 年 2 月 15 日发布的临 2023-010 号、2023年 7 月 8 日发布的临 2023-049 号及 2024 年 1 月 12 日发布的临 2024-004 号公告披露。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账号:811070101350247811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账号:020004931920019105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银大厦支行(账号:340273217767)3 个专户已办理销户。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序号开户名开户银行账号余额(人民币元)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四道口支行1020004931920018790816,490,134.55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11050167360009000157282,478.42
3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110906862910909147,282,671.60
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银大厦支行349373093900204,041.71
5中电建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110501673600000019315,995.95
6中电建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银大厦支行3259733363956,322.26
7中电建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7559196903109033,310.53
8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020004931920020256317,739.35
9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110902287610302528,319.48
10浙江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81107010132025393501,158.42
11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81107010134025053278,581.67
12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银大厦支行3298743050193,559.25
13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银大厦支行34547429516320,114,120.48
14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0200049319200141497344,222.64
15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020004931920014407919,513,788.39
合计—204,806,444.70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本期共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523,172,938.86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 8,505,002,766.80 元。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具体明细见附表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5月20日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033,032,836.95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3,333,872.62 元。

经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自2022年5月20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033,032,836.95 元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333,872.62 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2023年3月22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临 2023-020 号)披露。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2023年7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8.5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2023年7月25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23-054号)披露。公司以保障募集资金使用为前提,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67.33亿元。2024年7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7.33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信息已经公司2024年7月23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24-047号)披露。

经2024年7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4.3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2024年7月26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24-051号)披露。公司实际使用64.3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7月21日,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4.31亿元已全部归还。具体信息已经公司2025年1月22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25-002号)、2025年6月21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25-035号)及2025年7月23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25-043号)披露。

经2025年7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2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2025年7月23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25-043号)披露。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通过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的账号为110906862910909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人民币55.29亿元(最高额)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7.18亿元。具体归还情况已经公司2025年11月26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25-071号)、2026年1月27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26-007号)及2026年5月29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26-028号)披露。截至本报告公告日,本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在使用期限内如期全部归还,具体信息已经公司2026年7月21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临 2026-033 号)披露。

经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9.6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与本报告同时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披露。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无。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经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新增间接全资子公司中电建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深圳至惠州城际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工程1标(前保-五和)施工总承包项目”实施主体,与原实施主体中国电建、中国电建下属子公司中电建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2023年3月22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临2023-019 号)披露。

经2024年7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越南金瓯1号350MW海上风电EPC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0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2024年7月26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临2024-050号)披露。

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南院将购置的一座75米水深海上自升式勘测试验平台转让至其全资子公司中电建中南(海南)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并将中电建中南(海南)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75米水深海上自升式勘测试验平台购置项目”的实施主体。该募投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试验平台已交付投入使用,且不涉及募集资金后续投入及专户开立事项。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2025年4月30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公告》(临2025-024号)披露。

经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深圳至惠州城际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工程1标(前保-五和)施工总承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9年12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与本报告同时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披露。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2023年10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2023年11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变更为“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EPC项目”,原“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3.08亿元将投入“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EPC项目”,新项目由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临2023-085号)披露。

本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的情形。经公司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变更“越南金瓯1号350MW海上风电EPC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向,将全部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95亿元(含“越南金瓯1号350MW海上风电EPC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部分,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性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信息已经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披露。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见附表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附表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表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6 年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13,328,526,034.1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23,172,938.8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307,750,068.77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金额8,505,002,766.8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4.82%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止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序号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1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深圳至惠州城际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工程1标(前保-五和)施工总承包项目否4,000,000,000.004,000,000,000.004,000,000,000.00212,366,000.001,496,958,280.38-2,503,041,719.6237.422026年8月(注1)不适用不适用否
2越南金瓯1号350MW海上风电EPC项目(注2)否1,500,000,000.001,500,000,000.001,500,000,000.00905,511,679.85-594,488,320.1560.372026年10月(注2)不适用不适用注2
3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注3)是4,000,000,000.00220,775,965.40220,775,965.40220,775,965.40-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4海上风电施工安装业务装备购置项目否700,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575米水深海上自升式勘测试验平台购置项目否300,000,000.00300,000,000.00300,000,000.00300,187,015.50187,015.50(注4)100.062024年底不适用(注5)不适用(注5)否
6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EPC项目(注3)新增-3,307,750,068.773,307,750,068.77310,806,938.861,581,569,825.67-1,726,180,243.1047.812028年底不适用不适用否
7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否4,463,000,000.004,000,000,000.004,000,000,000.004,000,000,000.00-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募集资金净额13,328,526,034.1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23,172,938.8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307,750,068.77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金额8,505,002,766.8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4.82%
合计-14,963,000,000.0013,328,526,034.1713,328,526,034.17523,172,938.868,505,002,766.80-4,823,523,267.3763.81----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注1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注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相关内容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相关内容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注 1:经 2026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将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深圳至惠州城际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工程 1 标(前-五和)施工总承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9 年 12 月。

注 2:经 2024 年 7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越南金瓯 1 号 350MW 海上风电 EPC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10 月;经 2026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变更“越南金瓯 1 号 350MW 海上风电 EPC 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向,将全部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5.95 亿元(含“越南金瓯 1 号 350MW 海上风电 EP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部分,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性资金,前述变更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注 3:经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 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将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变更为“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 EPC 项目”,原“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33.08 亿元将投入“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 EPC 项目”。

注 4:系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部分。

注 5:本项目系购买公司海上科研、勘察配套装备,不直接产生收益。通过购置 75 米水深海上自升式勘测试验平台,将有效提升公司在海洋工程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强化海上勘察业务经营开拓能力,提高项目履约核心能力,构筑公司全系列深远海勘察规模作业能力壁垒。

附表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6 年 6 月30 日

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EPC项目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3,307,750,068.773,307,750,068.77310,806,938.861,581,569,825.6747.812028年底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3,307,750,068.773,307,750,068.77310,806,938.861,581,569,825.6747.81————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1.变更原因:根据公司整体经营战略发展的规划及资金资源布局投入的审慎考虑,结合“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投资回收周期和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公开挂牌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共同投资该项目,引入战略投资者后,预计公司将不再拥有云阳县建全抽蓄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权,从而不再具备以业主方角度实施本项目的客观条件。但同时公司会保留项目公司的部分股权,以享受项目未来投资及运营收益。为充分利用企业资源并实现募集资金的效益最大化,充分发挥公司“投建营一体化”优势,考虑到公司下属子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已中标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EPC工程,故公司拟将原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变更为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EPC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后,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仍将最终用于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未发生实质变化,但有关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由公司作为项目业主方实现的项目运营效益转为公司作为工程总承包方实现的工程承包效益,本项目的实施主体和盈利模式将发生变化。本次募投项目的变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投资回报将更为直接,预计在中短期内将对公司效益带来直接积极影响。此外,本次募投项目的变更将促进公司工程承包主业的积极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整体的核心竞争力,在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亦契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战略转型升级发展方向,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2.决策程序:经公司2023年10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2023年11月14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变更为“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EPC项目”,原“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3.08亿元将投入“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EPC项目”,新项目由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3.信息披露情况:具体信息已经公司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临2023-085号)披露。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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