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6 年7月31 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有效表决人数8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四十六条 |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决定下列交易和事项:(一)建设投资低于人民币15亿元的公司全资或控股建设项目;(二)账面净值低于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产报废、租赁;交易额低于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产(股权)转让和置换;(三)按股权比例计算,货币出资额低于人民币5亿元,或资产与货币出资总计低于人民币10亿元(其中货币出资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收购兼并、合资合作项目;(四)资产减值导致的损失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0%的资产减值事项;(五)投资额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金融、证券及其衍生品的投资;(六)依据相关上市规则的规定,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决定下列交易和事项:(一)投资金额低于人民币15亿元的境内项目及投资金额低于人民币7.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境外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矿权获取项目、地质勘查项目、数字化投资项目等;(二)账面净值低于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产租赁;交易额低于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产(股权)转让和置换;年度累计对损益影响低于上一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0%的资产核销和报废类事项;(三)按股权比例计算,出资额低于人民币10亿元的子公司设立、收购兼并、合资合作项目;(四)公司控股的注册资本低于人民币10亿元的子公司的破产、清算;(五)资产减值导致的损失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0%的资产减值事项;(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私募股权基金设立和非正常清算;投资额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保本型理财;(七)依据相关上市规则的规定,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八)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
同时,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有关修订后的规则全文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议案表决结果: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及制定《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并制定《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
议案表决结果: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9月 23 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与召开本次临时股东会相关的一切事宜。
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议案以公司正式披露的股东会通知公告为准。
议案表决结果: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7 月 31 日
备查文件: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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